弘扬万隆精神,建设中国新型特色外交(2)

弘扬万隆精神,建设中国新型特色外交(2)

万隆会议是亚非国家领导人的首次峰会。29位与会国领导人代表全球半数以上人口,共同探讨和平合作、反帝反殖、团结进步等重大议题,这本身就反映了战后世界格局和力量对比的深刻变化。中国在会议期间做了大量工作,促成了以和平合作为主调的最后公报。公报包括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其他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其中最重要的是下列原则:第一,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第二,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三,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第四,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第五,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第六,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第七,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第八,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第九,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第十,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精神实质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有明显的互联关系,立即在国际上产生了强烈震动。会后,中国轰轰烈烈地宣传万隆会议成果,坚持不懈地实践万隆会议精神,直到“文革”初期,一直受到国际进步力量的普遍好评。

其次,万隆会议充分展示了新中国外交的独立自主性和开拓进取精神。新中国成立时,东西方已处于冷战状态,世界分裂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新中国在对外关系领域执行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边倒”的政策。这意味着新中国处理地区和国际事务,要与社会主义各国,首先是苏联协调立场,相互配合,直至共同行动。但中国是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世界社会主义阵营成员国的身份定位,与苏联缔结的友好互助同盟关系,都不影响中国基于本国利益确定对外政策和策略,也不妨碍中国按照事务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原则和立场。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中苏在对外关系领域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政策差异日渐明显。在此情况下,中国根据自身需要参与周边事务自然而然地成了外交常态。万隆会议是一次没有苏联参加的国际会议,新中国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会,雄辩地证明了新中国外交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关于中苏关系的种种非议,特别是“中国为苏联附庸”、“北京听命于莫斯科”的无耻谰言和诽谤不攻自破。

中国代表团团长周恩来盛赞此会高举民族独立的旗帜,支持各国人民争取自由独立事业,显示出亚非人民正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作为社会主义新兴大国,中国勇于超越社会制度差异,超越意识形态分歧,积极参会并力促会议成功,这本身就是自立求强、开拓进取的重要体现。中国此举,不仅冲破了西方国家的外交封锁,同新兴国家一道撼动了西方强加给亚非人民的世界旧秩序,同时也改变了以意识形态划线,只从阵营对抗角度观察世界、处理外交的苏联思维。所以,万隆会议是中国摆脱苏联外交范式影响、努力开展中国特色外交的一次成功范例。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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