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培塑军事法治文化

着力培塑军事法治文化

培塑军事法治文化,是强军兴军的时代要求。“凡兵,制必先定”。军事法治文化作为军队法治建设实践的精神支撑,是熔铸在人们思想和行为方式中关于法治的观念理念、原则制度及其价值追求,具有重要的思想教化、行为调控和文化滋养等功能。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方略,既需要发挥法律规章的强制约束作用,也需要发挥法治文化的特殊重要作用。只有让“法”回归治军主导地位,以法治文化引领部队法治建设,才能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培塑军事法治文化,应牢牢把握军队、军人、军事活动的特殊要求,扭住关键点,把准着力点,在推进依法治军实践中引导官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确立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治观念是法治不彰的症结所在。有的部队官兵不尊法、不学法、不懂法,甚至以身试法、践踏法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法治信仰。确立法治信仰,就要摒弃人治观念,做到心中有法,树立法律至上的重法理念、依法依纪的规则意识、奉公守法的良好习惯;心中畏法,高悬法律的明镜,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做人的尺度,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心中尚法,尊重科学、尊重法律,把依法办事作为生活习惯来养成,最终变成一种文化形态。

培育法治思维。依法治军既是治军方针,也是一种思维方式。部队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重个人威信、轻法治权威;重行政命令、轻法治手段;重经验习惯、轻依法办事;重管住下面、轻约束自己,其实质是缺乏法治思维。培育法治思维,就要使之成为一种“潜意识”,包括于法有据的意识,做决策、搞改革、抓建设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把握不准的就去查党纪、国法、军规是怎样规定的,始终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行事有序的意识,弘扬程序对维护机会公平、中立公正、权利救济的内在价值,坚持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依法履职的意识,牢记职权法定、有权不可任性,明白自身职责在哪里、权责界限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弘扬法治精神。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只有让法律法规融入官兵血脉,根植军队肌体每个细胞,才能真正树立法治权威,彰显法治伟力。长期以来,我们重军事法律法规的宣传而轻法条背后法的精神、法的价值、法的理念培植,常使官兵停留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浅层次上。加之军队管理的特点是命令和服从,使一些官兵搞不清服从命令与崇尚法治的区别与联系。弘扬法治精神,就要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引导官兵在日常实践中潜移默化地养成遵纪守法的文化自觉。

培塑军事法治文化,是一个长期的实践性课题,必须紧紧围绕政治工作时代主题,作为强军文化建设重要内容,不断拓宽思路方法和工作路径。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训练。要按照《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要求,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在思想政治教育大纲中,增加法治基本理论、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依法维权等内容;在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中,充实完善官兵履行职责、执行任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训练内容。把法治教育训练时间纳入部队军政训练时间统筹安排,对官兵条令法规学习掌握情况适时进行考评。多措并举培养法律骨干,从具备法律专长的官兵中选任兼职法治教育训练辅导员,发挥好他们的“酵母”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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