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建设

善用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建设

摘要:法治思维是思维的一种形式,是运用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过程。相较于“法律思维”而言,“法治思维”不仅是运用法律概念、规则进行分析、判断和推理的逻辑思考方式,更是一种价值判断,一种制度构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法治思维已经成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思维方式和基本的工作素质。

一、认知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思维的一种形式,是运用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过程。相较于“法律思维”而言,“法治思维”不仅是运用法律概念、规则进行分析、判断和推理的逻辑思考方式,更是一种价值判断,一种制度构建。没有法治的价值选择,就没有法治思维;没有法治思维,就无法产生法治实践;没有法治实践自然无法形成法治文化,法治国家的建设也会成为一纸空谈。

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法治,理解法治思维的关键在于把握法治的含义。从历史上看,虽然法治传统一直处于发展之中,法治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但对于法治的观念已达成以下共识:(1)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概念。在法治社会,法律具有最高权威,是普遍使用,具备稳定性的,任何公民必须服从。(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不存在超越法律的特权。(3)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个人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多数人不能压制少数人。(4)限制公权力。公权力维持社会秩序,但是必须受到限制,政府权力不得侵犯个人的权利。 (5)严格依法办事。法治社会不存在武断的权力,人们不会无故受罚或被处分,人们的行为结果是可预期的。 (6)程序正义。法律程序具有独立的价值,规范、公平、正义的程序是实质正义的保障,更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基石。

二、掌握法治思维

培养法治思维需要主动加强学习,循着从认识到实践再到认识的反复循环、提高上升的认识方式,掌握法治思维。

1、循序渐进。树立法治思维,是中国社会发展现状的迫切要求,但是法治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法治思维的形成也非一朝一夕。我们需要认清楚“必须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的现实,也得冷静判断并接受“逐步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的现实。法治思维的形成,不是依靠法律的移植,而是要让法治成为人们“心灵的一种状态”,关心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感知法律,从内心深处来规范人民。逐步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首先是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任,树立起法治的权威。树立法治权威,打下法治基础,形成良性循环,法治社会才不会是纸上谈兵。我们不能一边强调制度,一边又破坏制度。实践是最好的教科书,只有让无视法治、破坏制度的工作方式没有立足之地,才能够督促公权力的使用者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维护法治的尊严。

2、继承创新。每个人和每一代承受的生产力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都是上一代传下来的,虽然与上一代相比发生了改变,但不可能分裂。中国人民的价值观和精神是与时俱进的,也是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能不重视中国传统文化对本国人民法治思维的影响。面对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应当在取舍中兼收并蓄,形成具备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化,清除不利于法治文明建设的因素,善于保留促进法治文明建设的精华。法治是人们对文明,对美好社会制度的一种追求,法治精神是一种个人与社会之间积极的互动关系。我国传统文化十分注重个人以及个人对世界的作用,强调可以通过个人的转化而实现世界的转化,“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鼓励人们不断革新,积极进取;“克己复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体现了个人努力对于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格物致知”“知行合一”将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突出了个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主观能动性。这些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不会阻碍法治发展,反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力量。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