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女打协警,法律不能旁观(2)

豪车女打协警,法律不能旁观(2)

打协警挡急救车的司机不得了

该事件“女协警”虽然是临时协助执法人员,但其本身代表的是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是其职责所在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而涉事司机只因对“给救护车让道”的执法过程不满,竟然将辱骂,用手机击打女协警后脑勺,把女协警打到在地。难以想象,文明执法在素质低下面前如此不堪一击,而女协警也是人,法律与人命岂能被野蛮儿戏?涉事女司机嚣张跋扈,将个人的抵触情绪转嫁到女协警身上,在事中又不顾群众劝阻,屡屡放出不屑言论,事后面对民警不配合调查,这种对法律置若罔闻的行为,已将“任性”行为发挥到极致,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是理所当然的!

近年来,“协警被污染事件”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协警已从协助执法者的角色转变为受害者。社会进步了,民众富裕了,越来越多的司机上路了,这三个因素的综合变化,使得协警同正式干警的工作量一样,难度日渐增加。欠缺素质和法律意识的司机多了,跟协警之间的冲突也就多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各地发生司机抗拒协警执法的事件达千余个,司机违法的方式也花样百出,抗拒交警执法的行为,已从语言升级到人身威胁。现下个别司机不但以有钱来讽刺协警,还公然攻击协警,其狂妄程度已经不能用“嚣张”来形容,这是对执法部门和法律的亵渎。诸如此类,现在有的司机一旦违法,不配合交警执法只是小打小闹,扬言打击报复,才是正戏。

的确,女协警从协助执法者变为受害者,虽然荒诞又可笑,但在某些情况下,这又是不争的事实。女司机打到女协警,挡住急救车,已经成了不容置疑的事实,触犯法律和忽视占用生命通道的做法,却令人憎恶。无论是协警员还是正式干警,工作的艰辛程度,应该不需要笔者在这里赘述。协警也是普通人,穿着制服被打倒,谁也不曾预料,心灵上的伤害比身体上的更加严重,期待公正的法律能给女协警一个最好的判罚。

豪车女打协警,不只是素质问题

堵塞生命通道,不顾病人死活,无视女协警指挥并且恼羞成怒对女协警大打出手,这样的人真是无药可救。无论是男司机对协警的谩骂还是女乘客对协警的动武都体现出豪车男、女的素质低下。素质低下还不能完全代表他们的恶劣行径。因为,他们对病人生命的不尊重,是最大的可耻,是他们的良知出了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看,豪车男、女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将受到公安机关相应处理。笔者在这里不禁想到,今年3月份《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送审稿)》。草案提出,拒不避让或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规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拘10日。这样规定的出台实在是太有必要了,而且是亟需出台。

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就不能在制度上给救护车保障。就没有处罚阻碍生命通道“拦路虎”的武器。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制度的完善。同样,社会的和谐还需公民素质的提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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