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能下”卡在“最后一公里” (2)

别让“能下”卡在“最后一公里” (2)

无可否认,群众对干部“能上能下”的期望值是高的,且在获得“断崖式”巨大“满足感”的同时,他们也理性地感觉到,“断崖式”的“下课降职”,并不是干部制度“能上能下”意义中真正的“下”。很明显,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广大群众欢欣鼓舞。

回应群众热切期盼,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才不会让《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卡在“最后一公里”。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胸怀全局、与时俱进;科学谋划、及时跟进,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让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下”的实效取信于民。笔者认为,开会发文是上篇,贯彻落实是下篇,只有上下篇都做好,才能成为一篇好文章。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制定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做好“对接”这篇大文章是关键。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机制,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确保优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的保证。“你把群众装在心里,群众就会把你举过头顶”,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坚持为民服务,是好干部的立身之本。对于党员干部的优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紧扣破解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和“论资排辈”的窠臼;围绕带“病”提拔、买官鬻爵、尸位素餐等官场顽疾,细化好“下”的规则和标准,量化好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尺度,彻底打破现行“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格局,确保公权力掌握在那些真正愿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手中。

“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也应当成为选拔任用干部始终坚持的原则。各级纪检部门要按照“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紧紧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大对贪宫、昏官、庸官、懒官“围剿”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提高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水平,让《若干规定(试行)》传递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才能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做好落实《若干规定(试行)》“对接”这篇大文章,不让《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卡在“最后一公里”,关键是要把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茌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无论是“铁饭碗”“铁交椅”,还是“铁帽子”,都应是改革利剑之所向。不让《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卡在“最后一公里”,唯有态度坚决、措施果断,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才能根治吏治腐败,使党的干部队伍永葆青春活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才有坚强保证。

(作者:中共湖北当阳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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