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放下去”如何“托得住”?(4)

简政放权:“放下去”如何“托得住”?(4)

“放下去”还要“托得住”,配套改革亟须跟进

政府职能转变本身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权力在各部门间的磨合、各层级间的承接,需要一个过程。

此次督查中,从中央部委到基层,都反映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简政放权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不明确,导致权力真空或交叉监管。

先照后证改革后,135项审批事项明确了监管责任归属,但仍有55项没有明确监管职责。刘玉亭举例说,以往开设网吧,文化主管部门在开业时要审批,平时负责监管。现在改为后置审批,文化部门自己提出不审也不管了。

原有政策法规不适应简政放权的新需求,使监管“接棒”不顺畅。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介绍,民政部取消了全国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社会团体成立程序并未修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该条例也不匹配。

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需求相比,现有的人员状况不匹配。

“上面放下来的权,下面托不起来。”某地一位基层干部反映,今年下放到区里的“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两项审批权,按规定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疫人员经办,但区农业局根本没这类人才,最后还是绕回到市里。

市场监管机构的同志反映,商事制度改革后,新的市场主体大量出现,受理投诉举报等工作量骤增。“从食品安全到电梯运行,监管事项增多了,而且根据新规定,抽查的所有结果都要向社会公示,这对我们工作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忙不过来,压力太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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