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信心从哪里来(2)

法治的信心从哪里来(2)

对法治的信心,离不开司法者的自信

司法者对法治的自信,是基于法律制度形成的自信,是法律权威在司法者心中的映射。在全面推进法治进程中,司法者肩负着实践者、推动者的职责。如果连司法者都对法治没有自信,不仅司法难以取得公信,法治亦前途渺茫。

实践中,一些司法者之所以缺乏自信,主要是因为公正司法面临不当干扰,法律权威受到质疑和挑战。全面推进法治,保证公正司法,不能仅凭司法者的胆识和勇气,要通过完善制度解决司法者的后顾之忧,排除司法过程面临的违法干预,确保司法者依法作出的裁判得到有效执行。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要通过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为司法者创造公正司法的职业条件;要通过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尤其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司法者营造公正司法的外部环境;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使司法者的依法裁判结果落到实处,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司法者在依法裁判时展现的自信,能够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对法治的信心,离不开法治观念的培育

法治是一项社会工程,法律的权威源自公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公众信仰法律、崇尚法治,才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法治建设,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从某种程度上讲,法治的进程,就是公众法治观念不断提高的过程。

公民的法治观念,恰如参天大树的幼苗,难培育、易破损,但根深蒂固后就不宜动摇,因此,在法治观念的萌生期,要倍加呵护。

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除了保证公正司法,确保司法者依法裁判外,要保障公众通过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了解司法,积极参与司法;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使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人不再求助无门,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从而养成有问题找法律的习惯;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公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尊重司法者的裁判,消除信访不信法的弊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媒体在培育公众法治观念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客观、理性地报道司法现状、司法改革、司法事件、司法人物,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公众树立法治榜样和法治标杆,有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提高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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