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超结婚率 “限号”面前勿冲动(2)

离婚率超结婚率 “限号”面前勿冲动(2)

离婚"限号"需等1个月 被指系"权利限制"

离婚太多,让婚姻登记机关难以应付,采取登记“限号”也自在情理之中。不过,“限号”同样构成一种权利限制,客观上的确能让离婚率不那么难看。

尽管相关方面限号讳莫如深,却不能掩盖将限号作为限制离婚的一种手段。其实,有地方就直言以限号来干预离婚的动机。譬如,2012年浙江慈溪市民政局推出了预约离婚的做法:夫妻要离婚,需度过一周的冷静思考时间。2014年,针对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每日“限号”10到15个,排完不再办理引多方热议一事,当事方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

如此看来,相关方面可谓用意良善。不过,按照婚姻法规定,个人结婚自由,离婚自愿,不应受到外界的干涉。而且离婚也好,结婚也罢,办理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许可,而不能随便延长时间,更不能以“限号”的方式进行拒绝。因为对于离婚诉求者来说,他们并不知道婚姻登记机关一天究竟可以办理多少个号,对其限号的合理性无法进行鉴别。

更何况,在以服务为本的宗旨下,婚姻登记机关本应最大程度满足离婚者的需要,否则其用意就值得怀疑,再加上西安长安区等地的做法,对婚姻登记中心的限号行为就应强力给予监督,不要让它变成登记员偷懒的借口。比如,一个人一天究竟能够承担多少婚登办理量,应当进行科学测算。同时根据离婚率升高的现状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而不能一次能办完的事,排号或需要两三次办理,增加了离婚当事人的负担。

事实上,无论是限号离婚,还是预约离婚,以此控制离婚率是个伪命题。离也好,合也罢,其实都是一种自由选择。即便一时的冲动离错了,同样有复婚的机会,跟所谓的“限号冷静”并无多大关联。

因为离婚率高就想着要降低离婚率,并将其视为洪水猛兽并在管理手段上升级,这显然有悖行政伦理。离婚率高或许在纸面上并不好看,但对于个体来说未必不是一种新的选择。

让政策性离婚远离生活

南京市民政局称对离婚采取排队领号的做法,只是一种临时应急措施,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离婚限号”。

事实上,面对业务量的突然增加,无论是离婚还是结婚,各地民政部门都会采取排队预约领号牌的方式,当天的号全都发放完毕,超出的第二天再来排。这是一个帮人节约时间的便民措施,与购房、购车的限号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如此看来,所谓的“离婚限号”,确实有媒体过度解读的嫌疑。

按说,炒作也炒过了,辟谣也说清了,事情到这儿,基本也该风平浪静了。但公众的讨论却并未因此罢休,为什么离婚多到连民政局都忙不过来了?婚姻的神圣性到底还有没有?讨论到这里,原来那些在民政局苦苦排队等候离婚的人,突然就从被同情者变成了被批判者,似乎他们不仅亵渎了婚姻的神圣,而且还突破了“基本的道德底线”。

而事实又是如何呢?今年3月份,随着“国五条”的出台,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都出现了离婚登记人数成倍增长。今年3月份,南京有4684对离婚,是去年同期的2.4倍;最夸张的是,一个月开出去的单身证明23627张,是去年同期的2.55倍。除了今年的“国五条”,此前的“限购令”等诸多调控政策,都让不少人选择离婚等手段来减少“损失”。

前些年,哈尔滨市一些中小学校里就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很多女老师都高高兴兴地拉着自己的丈夫去办离婚,有的一家三口在办完离婚后还要吃顿大餐庆祝一番。记者调查采访后发现,这些离婚闹剧的背后,是一些中小学校规定已婚女教师不能享受报销取暖费的待遇,所以“不够条件”的已婚女老师才想出了如此对策。

住房交易税费也好,取暖费也罢,都只不过是些短期利益。为了经济利益,就放弃神圣的婚姻,实在让人唏嘘不已。但是,对于丈夫下岗领不到取暖费,靠自己微薄工资养家的哈尔滨女教师来说,那区区一两千块钱的取暖费,可是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两害相权取其轻,放弃那张婚姻证明的红本本又有什么呢?

住房限购、学区划定、福利分配等等,我们的不少规定其实都是在扮演着“法海”的角色:你要想保持婚姻,就得受到一定的惩罚,或者新房买不到,或者孩子上学受限制,或者连取暖费都领不到。各项政策规定附着在婚姻关系之上,而且还都是负相激励,在利益最大化面前,人们作出离婚这一“经济”的选择,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有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离婚率已经超过了结婚率。“新离婚时代的来临”,既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家庭观念剧变的结果,也是核心家庭转变过程引发的阵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维护婚姻的幸福美满,就是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公序良俗上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更为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易诱导“离婚”的相关政策法规,让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富有人文关怀,防止政策性离婚对家庭生活的破坏。

【启示与思考】

开车限号,那是因为路上的汽车实在太多了;离婚也限号,那也是因为离婚的人实在太多了。现在,被一套房子、一个学区捆绑与左右的婚姻,就这样走在离利益越来越近、离情感越来越远的路上。

当地承认,“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如果是结婚,他们就算是加班到夜里12点,也会让新人满意。但离婚不行,公然说为买房离婚的更不行。之所以限号,是为了让这些要假离婚的夫妻多点时间再想一想,假戏真做后果可能很严重。

这么说起来,“离婚限号”似乎也不乏道德善意。比起那些动不动举起道德大棒“打击假离婚”的做法,类似离婚限号之类的做法,显得分外用心良苦。它留出了一段等待期,让人们重新审视与思考自己的婚姻,并期冀人们以反思重建婚姻与道德,重新找到情感的微光。

不过坦白说,恪尽职守,提供本职工作内良好的公共服务也是对政府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离婚的人太多,民政机构应该做的,是调动足够多的人手,提供良好的服务,减少为结(离)婚办手续的人们的奔波之苦,该调解就调解,该劝和就劝和,实在劝不了的,也应充分尊重别人离婚的自由。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离婚,不管是否真假离婚,婚姻自由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既然法定的婚姻受法律保护,那么离婚也是公民的自由。如果因为认为婚姻中掺杂有利益驱动,存在道德瑕疵,就试图通过“限号”等方式,减小人们离婚的几率,不仅与公共部门的职责背离,实际操作效果也存疑。因政策激发出的婚姻价值困境,需要重建制度本身去消解,公共部门不能越俎代庖,特别不能以重建道德为由,限制别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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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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