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2)

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2)

如何有效监督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需要从治标与治本的结合上采取有效措施。

注重“集权”与“分权”的结合。在社会转型期,适度的“集权”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会长期存在。但为加强廉政建设,我们有必要推动“一把手”分权机制的构建。一要规范“一把手”的权力清单。“一把手”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有权力的边界。对“一把手”的权力清单,组织部门应该在“一把手”上任前就有明确的告知。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程序。防范“一把手”违规运行权力,需要把形式化程序转化为实质性程序,重要方法就是实行秘密的投票制度。要实行班子成员真正的一人一票,而且要在一定的范围公布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三要淡化行政首长的高度集中的权力。淡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意味着强化集体的负责制。

注重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结合。如何把“一把手”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第一,纪委要充分运用审计机关的审计成果。如果党的监督机关与审计机关联合起来查处一些重大案件,就会加大对“一把手”的查处率。第二,纪委应当充分用好检察机构的司法权威。纪委充分运用检察院的司法权威,把违法的官员立即送往检察院审理,可以有效防范上级机关对案件查处的干扰。第三,纪委要充分用好社会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的影响力。在信息化条件下,社会舆论监督有了新的工具——互联网。党的纪委机关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注重同级监督与上级监督的结合。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方面要增强同级纪委的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上级监督的力度。首先,要把党的巡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目前的巡视有效果,但时间间隔太长,也没有走向制度化。把巡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可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其次,加强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党内监督的最有效方法,是从制度体系上增强纪委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推动纪委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再次,加强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领导机关的监督。上级领导干部经常到下级单位听取意见,经常与下级“一把手”进行思想沟通,通过谈话“拉袖子”进行监督是有效的。最后,隔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益联系。党的领导机关应当改进相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分割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使“一把手”处在严格的监督之中。

注重思想教育与从严惩戒的结合。廉政教育有助于“一把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更有助于对“一把手”进行警示和提醒。同时,我们还要加大惩罚的力度。一是加强廉政的针对性教育。党的监督机关要研究本地区本部门“一把手”最易违法违纪的“短板”,对“一把手”进行警示性告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尽快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监督“一把手”不仅要有决策过程的监督,更要有决策实施后的监控。不论“一把手”是否调任或已经退休,都要对其决策的失误或损失予以追究。三是对腐败分子实现真正的“零容忍”。人大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领导干部目前的收入水平制定统一的立案标准,然后对腐败分子实行法律标准范围的“零容忍”。四是增强司法机关的法律威严。增强对腐败的查办力度,我们既要加快司法体制的改革,又要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要求省市以下的法院检察院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对此,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应当加快推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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