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和思考
钓鱼岛争端是国家主权、海权之争,不仅事关我国海洋战略和海洋权益,而且涉及国家和民族尊严,与中国崛起紧密相连。
对日本而言,攫取钓鱼岛除了觊觎该海域丰富的石油等海洋资源外,更有深层次的战略考虑,即将钓鱼岛作为实现其“千海里防卫”的据点,监控我沿海地带和台湾。钓鱼岛问题已经成为中日关系中最重要、最敏感的问题之一。
应当认识到,我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斗争和较量将是长期过程,问题的最终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运用多手段综合施策,争取主动。其中,应特别重视法理斗争手段,重点是针对日本声称拥有钓鱼岛主权的核心观点,广泛利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有影响力的国际媒体,运用易于被国际社会接受的话语体系,深入研究和阐明钓鱼岛属于中国的法理依据,争取国际社会支持。
《天下郡国利病书》——明末清初顾炎武撰。这证明至少在1639年前,我国已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且已作为航海标志,比日本人自述的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245年。文中岛屿名称均为中文名称且流传有序,直到最后的“直入日本国都”,可证明前文所述的岛屿均已列入我国版图。
近年来,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已经撰写了大量文章,从历史、地理、国际法等多个角度驳斥了日方论点,如无主地先占、钓鱼岛属琉球群岛附属岛屿、依时效取得主权等的违法性、荒谬性。目前还应特别针对日本下述极易混淆是非的论点,进一步辨析驳斥,以正视听。
一是深入阐明日本通过日美间私相授受钓鱼岛管辖权的非法性。日本所谓“合法”取得钓鱼岛的协定是指《旧金山和约》与《归还冲绳协定》。这种观点的根本性错误在于,二战后决定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基本法律依据应当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系列文件,而不是日美间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与《归还冲绳协定》。
这是因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系列文件是中、美、英、苏等二战主要同盟国政府首脑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由中、美、英发表,征得斯大林同意),明确规定了四国对日作战、战后处置日本的行为规则,是二战后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构成了二战期间盟国对日作战最重要的、具有持续国际法效力的文件,至今对中美英及日本等国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旧金山和约》是在中国等战胜国未参加讨论,也未加入的情况下,单独对日和约并对中国领土进行非法处置,美日之间的《归还冲绳协定》更是美日间非法处置二战战胜国之一的中国领土的私相授受的非法行为,两者均因违背了《波茨坦公告》“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的规定,在国际法上不具有任何效力,更不能作为日本主张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的依据。
因此,日本声称依据日美间协定“合法”取得钓鱼岛的观点根本站不住脚,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钓鱼岛应当归还中国。
二是坚决驳斥日本关于中国未对钓鱼岛置于美国托管和施政区域内提出过异议的荒谬性。日本的具体说法是:“尖阁列岛”(钓鱼列岛)是根据《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置于美国行政管理之下,中国对此从未提出任何异议,因而表明中国并未认为“尖阁列岛”(钓鱼列岛)是台湾的一部分,只是到1970年出现东海大陆架石油开发动向后,中国才提出拥有钓鱼列岛主权问题。这是日本十分明显的狡辩抵赖、罔顾历史事实的观点。中国政府一直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片面宣布对钓鱼岛等岛屿“托管”,拥有所谓“施政权”是非法的。
《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9月8日,美国在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下一手包办的单独对日和约。同年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这个所谓的和约因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所以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决不接受。此后周恩来外长又两次发表声明,宣布对美国签订单独对日和约不予承认。历史事实明白无误,容不得日本抵赖。
三是针锋相对以地图为依据强调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合法性。由于地图既有政府出版、又有国家某一地区甚至私人出版,而且因为技术等多种原因,地图印错屡见不鲜,因此,在国际法和国际司法实践中,从不会单独以某一版本的地图作为判定领土主权归属的依据。日本前段时间声称的1958年和1960年中国出版的《世界地图集》明确标注,其所依据的资料系采用抗战前的《申报》馆的地图资料。而抗战前,钓鱼岛仍处于日本殖民统治下。这可以看作是出版社的技术性失误。
从国际法角度看,只有一系列的、具有官方性质或者国际权威的地图才能成为主张领土主权归属的重要根据。在这方面,1579年明朝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1767年清政府绘制的《坤舆全图》、1863年清政府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以及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制的《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等,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更具说服力。相反,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为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将钓鱼岛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是中国的一部分;1892年日本出版的《大日本府县别地图并地名大鉴》未将钓鱼岛列入日本领土内。因此,日本凭借一两幅中国地图宣称钓鱼岛归属日本是断章取义行为,根本无法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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