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本书中看到的“三严三实”标杆(3)

从一本书中看到的“三严三实”标杆(3)

摘要:我最近看了一本书,是习仲勋同志的秘书张志功同志回忆习老的一本书,叫作《难忘的二十年——在习仲勋身边工作的日子里》。该书记录了习老做人、做事、做官的生动故事,充分展现了一位功勋卓著的革命老人光辉的一生,曲折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同时,也让我们获知了一个践行“三严三实”的标杆。

守规矩,最重要的是守政治规矩。习老到广东后,一项艰巨的任务就是平反冤假错案,其中最花费他精力的是“李一哲”案。“李一哲”并非一个人,而是广州美术学院学生李正天、高中学生陈一阳、工厂工人王希哲三个人的名字各取一字组成的。经过艰苦工作,习老主持省委常委会作出决定,为“李一哲”案平反,并定于1979年2月5日在友谊剧场召开平反大会,由分管宣传的吴南生书记代表省委出席。“李一哲”给习老和省委写了一封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在中山纪念堂而不是原定的友谊剧场召开平反大会,二是要求习老参加平反大会,三是要求省委领导接见“李案”成员。要是这样,省委的两项决定均会为“李一哲”推翻。情况紧急,习老不顾疲劳,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他首先批评“李一哲”这种做法“好像文化大革命时期给党委的紧急通令”。接着解释说,选择在哪里开会,是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不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我们党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至于他本人参加会议的问题,习老说,我能和你们谈这么多次,难道还不能参加你们的平反大会?主要是我的时间安排不开,要赶到肇庆去开会。对于他们要求接见“李案”所有成员以及被牵连的人,习老当即同意,表示明天就可以安排。最后,习老再一次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我已经是66岁的人了,为了处理你们的事,连续4个晚上没有洗澡了,你们要体谅老同志。我处理这个事情不是一帆风顺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强调严以律己,强调讲规矩,他们本身就是严以律己、讲规矩的典范。

严以用权举贤也要避亲

书中记载,习老当“官”几十年,从不谋私,不讲情面。一次,他的家乡富平县“父母官”进京,请求他批拨一些物资。那时物资很紧张,按常理,照顾一点也不过分。但他没有答应,并讲了为什么不能批的理由。家乡干部表示理解,说在习老这里上了一堂党课。

习老拒绝官僚习气,不因位高权重而讲排场。书中讲到,习老出国访问,或是下基层调查研究,既不带警卫员,也不带医生和护士,只带必要的工作人员。张志功同志说,跟他几次出差,都是身兼数职,既是秘书,又是警卫员和勤务员。下乡时,他从不张扬,轻车简从,只允许少数必需的地方官员陪同,绝不前呼后拥,尽量减少地方麻烦。1958年秋,习老到陕西省基层考察工作,代表国务院到蒲城等县看望下放劳动锻炼的机关干部。到达时,地方干部组织群众及小学生举着小旗,敲锣打鼓夹道欢迎。习老看到后非常恼火,严厉批评这种做法,说干部搞特殊是不正之风,此风绝不可长。

习老尤其注意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的孩子谋取利益,其要求之严甚至让人感觉不近人情。书中记载,长子正宁是“文化大革命”前中国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分配到陕西省户县秦岭深山里的一个科研单位,一干就是13年。后来解放军后勤学院恢复,急需从军内外选调一批业务骨干。学院从陕西选调了3个专业人员,其中就有正宁。就在正宁办妥调动手续即将赴京报到时,习老知道了此事,亲自出面挡了驾,没有与儿子商量就让后勤学院撤回了调令,其他两位则顺利调入北京。正宁当时有些想不通,认为这完全是正常的工作调动,与父亲没有任何关系。习老深知,儿子当年的工作分配曾因他受到影响,这次调动的确有利于他今后的发展,但习老还是请陕西省委的领导给儿子做工作,说服他继续留在原单位,不能让人说他习仲勋刚恢复工作,就调儿子回北京,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举贤不避亲?没有那回事!”习老的这句名言至今被很多人传诵着。

以上的例子,让我们生动地感受到一个革命老前辈在权力面前谨慎、清醒、理智的风范。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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