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第三个五年计划的三个文件的通知(9)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第三个五年计划的三个文件的通知(9)

(一九六四年五月二日)

摘要:最近我们研究了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轮廓,提出一些设想,都是很初步的,现在向中央作一次汇报。

随着稳产高产农田建设的逐步展开,稳产高产农田生产的农产品在全国农产品总产量中所占的比重将逐步提高。但是,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稳产高产农田在全部农田中所占的比重还比较小,即使到一九七○年,也还占不到三分之一,各种农产品的产量,除了个别产品以外,大部分还要靠一般农田来负担。大体计算,到一九七○年,全国粮食的总产量中,由稳产高产农田生产的仍只占百分之四十几,一般农田生产的还占百分之五十以上;棉花的总产量可以主要由稳产高产农田来担负,而油料的总产量还将主要由一般农田来担负。为了保证第三个五年农业生产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我们既要积极地、有计划地进行稳产高产农田的建设,并且切实地使这部分农田达到高产,又要管好种好一般农田,使这部分农田的单位面积产量也能够逐年有较多地增加。我们的方针,仍然是多种多收和高产多收相结合。既要多种,又要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这样才能达到增加总产量的目的。这里所说的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不仅是对于稳产高产农田的要求,也是对于一般农田的要求。如果,我们孤立地抓稳产高产农田的建设,而放松了提高一般农田单位面积产量的工作,第三个五年的农业生产计划就不可能完成,我们就会犯大的错误。对于这一点,全党的同志都必须有清楚的认识。

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不论是农业资金的分配,农业生产资料的分配,或者是农业劳动力的分配,都必须对全部农田进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既要有重点地保证稳产高产农田建设的需要,又要适当满足一般农田生产建设的需要。从中央一直到省、专区、县、公社,既要安排好稳产高产农田的生产建设计划,又要安排好全部农田的生产建设计划,并且使这两方面的计划都落实到生产队。

至于生产的组织领导工作,就更必须从管好种好全部农田出发。对于所有农田的生产,都要进行全面的部署,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而不能偏顾,以便力求保证每一亩农田都能逐年有所增产。

要管好种好全部农田,要逐年建设起一批稳产高产农田,都必须充分依靠群众,依靠人民公社集体力量。我们国家有八万多个人民公社,有五百六十多万个生产队,有五亿七千多万有组织的农民。这是发展我国农业生产的最根本的力量和最可靠的保证。把这些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加以合理的组织和正确的引导,就可以举办许许多多的农田建设,比较快地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水平。

发扬大寨的精神,走大寨的道路,应当成为整个农业战线上的行动口号,成为全国所有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行动口号。

大寨的道路,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依靠集体力量,自力更生地和因地制宜地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实行精耕细作、发展农业生产的道路。

大寨的精神,就是苦干实干,勤俭创业,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就是从实际出发,重视科学试验,扎扎实实地一个一个地解决问题,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就是识大体、顾全局,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热爱国家、热爱集体、热爱社员的共产主义精神。

毫无疑问,只要全国所有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都学大寨的精神,都走大寨的道路,我们的农业建设和农业生产,就一定能够真正实现总路线所要求的又多、又快、又好、又省。

(三)集中适当的力量,稳步地进行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的建设

我国现有的十六亿亩农田中,产量既稳又高的,只占一小部分,其余的绝大部分,有的产量稳而不高,有的高而不稳,有的既不稳又不高。争取在今后二十年到二十五年的时间内,分成几个步骤,把全国现有农田中约占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具备条件的农田,基本上建设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农田,这是彻底改变我国农业面貌、切实解决我国人民吃穿问题的根本措施,也是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道路。

初步考虑,到一九七○年,争取在全国建成四亿五千万到五亿亩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农田,作为实现上述目标的第一步。我们应当把这项建设作为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建设的中心任务。

一、稳产高产农田建设的标准。

稳产就是旱涝保收。在一九七零年以前,应当达到以下的标准:

抗旱,能抗五年一遇的旱灾。一般地说,在作物生长需水的季节,五十天到七十天不下雨,可以保灌。在南方双季稻地区,九十天不下雨,可以保灌。

防涝,能防三年到五年一遇的涝灾。

防洪,一般河流能防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大江、大河的重要河段和一般河流的关键、险要堤段,标准还应当高一些。沿海地区,应当分别定出防潮的标准。

高产,就是单位面积产量要达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要求。即到一九七○年,按照不同的地区,粮食亩产量分别达到四百斤、五百斤、八百斤;棉花亩产量,分别达到四十斤、六十斤、八十斤、一百斤。某些一年一作的、大豆和小麦种植比例较大、而又是商品粮多的地区,例如黑龙江,一九七○年粮食亩产量达到三百斤以上的保收田,也可以算作稳产高产农田。

二、稳产高产农田建设的数量和地区分布。

根据一九六三年的统计,全国已有的基本上可以旱涝保收的农田,大约有二亿四千万亩,其中有一小部分已经达到了高产的标准,大部分在一九七○年以前可以达到高产的标准。

在一九六四年三月召开的全国农业规划会议上,各地区初步提出要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增三亿二千多万亩稳产高产农田,即到一九七○年达到五亿六千多万亩。要新增这些农田,据不完全的统计,在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年间,要求新建和续建大型水利工程三百二十到三百三十项,其中新建和复工的八十二项;中型水利工程一千三百零四项,其中新建的二百九十九项;需要水利投资一百七十四亿元。这个建设要求显然是过大的,不可能实现的。  初步考虑,一九六五年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共新增稳产高产农田二亿一千万到二亿六千万亩,到一九七○年达到四亿五千万到五亿亩。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零年,六年增加稳产高产农田二亿一千万亩到二亿六千万亩,是不算少的。过去几千年来的水利建设,加上解放后十五年的努力,只建成旱涝保收农田二亿四千万亩,按照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设速度,今后每五年建成二亿亩稳产高产农田,到一九九○年,即用二十五年的时间,可以完成十三亿亩稳产高产农田的建设任务。如果考虑到第三个五年计划以后,国家和集体的积累将会进一步增加,建设的速度可能加快,就有可能提前完成十三亿亩稳产高产农田的建设任务。  

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零年稳产高产农田分地区的设想数字如下:

华北区:新增三千一百六十万到三千七百五十万亩,一九七零年达到六千六百七十万到七千二百六十万亩;

东北区:新增二千四百六十万到三千一百八十万亩,一九七零年达到四千零三十万到四千七百五十万亩;

华东区:新增五千七百七十万到七千三百六十万亩,一九七零年达到一亿一千七百四十万到一亿三千三百三十万亩;

中南区:新增五千零八十万到六千六百五十万亩,一九七零年达到一亿二千八百九十万到一亿四千四百六十万亩;

西南区:新增二千九百六十万到三千三百五十万亩,一九七零年达到六千一百二十万到六千四百九十万亩;西

西北区:新增一千五百七十万到一千七百三十万亩,一九七零年达到三千五百五十万到三千七百一十万亩。

在一九七○年建成的四亿五千万到五亿亩农田中,按粮食亩产量四百斤、五百斤、八百斤的地区划分,大致是:在四百斤地区的,有一亿四千五百五十万到一亿六千万亩,占百分之三十二左右;在五百斤地区的,有四千一百三十万到四千八百九十万亩,占百分之九左右;在八百斤地区的,有二亿六千三百二十万到二亿九千一百万亩,占百分之五十九左右。

三、稳产高产农田的建设方针。

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稳产高产农田的建设,应当执行以下的方针:

第一,依靠群众,依靠人民公社集体力量。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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