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严以律己”的四个层次

践行“严以律己”的四个层次

“严以律己”的提出具有深刻的历史根基和文化内涵,它既体现了党在长期革命和执政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思想精华和行为准则,是实践性的;同时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士”的要求,体现了优秀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无私情怀,因而也是文化性的。扎实践行“严以律己”,不仅是加强党员队伍战斗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一位共产党员锤炼党性、提升思想境界的内在需要,它有一个由外向内、由表及里的过程。践行“严以律己”有这样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警钟长鸣,时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加强党性修养。从许多出问题党员的案例我们看到,他们的堕落无一不是在获得权力之后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面对诱惑的时候把规矩与纪律抛在了脑后,自成一统、任意妄为、呼风唤雨、作威作福,最终受到党纪和国法的制裁。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许多诱惑,但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始终要有一条红线,时刻不能忘记我们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与使命,成为党的合格工作者。

第二个层次,不仅要遵守外在的约束,更要加强内在的自省,把规矩化为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践行严以律己,不能只是达到遵守和执行的层面,更要从改造世界观的高度去认识,与加强自身的修养相结合,从而提高主动性,取得更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如果时刻把规矩和纪律看成是约束自己的条条框框,那么在执行起来不仅被动,久而久之更容易心生抵触,出现松懈。只有把规矩内化为自身的修养,非如此则不安心、不踏实,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精神面貌,成为一名高素质的共产党员。

第三个层次,勤字当先,加强学习,在不断学习中保持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实践中锻炼守规矩的能力。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生活中我们也发现,勤与律、懒与散往往成对出现。一个勤奋好学的人同时也必须能够严以律己,一个松弛懒惰的人往往最恨纪律和规矩。因此要做到严以律己决不能静止不动、墨守成规,也不能打着“守纪律”的幌子而畏手畏脚,失去锐气。勤于实践、不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觉悟,在实践中练出规矩。

第四个层次,从哲学的高度辩证认识“德”与“才”的关系,注重“修德”,做德才兼备的优秀共产党员。有些人认为,自己本事大能力强,规矩多了会阻碍自己发挥才干,因而不屑于守规矩,这也是一种误解。党员当然要有才干,但真正对党的队伍有用的是德才兼备的共产党员。许多落马的高级党员干部不可谓没有才干,但他们正是没有摆正“德”与“才”的关系,觉得自己只要有政绩就可以无视党纪国法,才导致最后走上邪路。古人云: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随着党员队伍的不断年轻化和高学历化,新一代党员尤其要注重“修德”,须知只德行过关,才华方能有的放矢。心中有组织,脑中有纪律,才能够在更广阔的天地中发挥自己的才干,才能为党的事业贡献更多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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