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选择(4)

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选择(4)

——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吕薇

记者:在推进智能制造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关系,防止各地出现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局面?

吕薇:制造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领域,需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因此,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主要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其中,政府的关键作用是创造有利于制造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有效引导市场,而不是干预企业的技术选择。一方面,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有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的发展环境。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标准体系和严格执法,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等举措,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要在外部效益大、市场不愿做或无力作为的领域发挥作用。比如,加强基础研究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投入,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品提供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同时,改进、完善资金配置机制,提高政府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不同的产业技术发展阶段,政府的作用不同。在技术追赶阶段,技术和市场比较成熟,发展方向比较明确,政府可以通过财税等手段支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促进产业技术进步。而在新兴技术和前沿技术领域,技术和市场都不成熟,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要更多地依靠市场选择,政府重点支持前期研发、试验示范和市场培育。由政府选择项目,可能扼杀一些较好的创新。因此,大部分新兴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要主要依靠市场选择,不能越俎代庖。这就要求,要大力提高市场导向的创新能力,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动力;建立鼓励制造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形成透明、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形成可预期的投资回报,鼓励社会资本进行长期的技术改造和创新投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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