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标准化思想与浙江实践(2)

习近平标准化思想与浙江实践(2)

习近平标准化思想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自2006年习近平同志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各部门,按照习近平同志的标准化思想要求,不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定政策,修订条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标准化摆到重要战略位置,为标准化提供政策法律保障,把标准化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有效推动了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标准化摆到重要战略位置。自2006年起,浙江各级各部门按照习近平同志关于标准化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建立标准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对标准化重要意义的认识。

省委、省政府认为,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促进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强国际竞争力,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等,意义十分重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历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把实施标准化作为一大战略,明确强调,“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并提出“扎实开展国家级标准化项目试点工作,用标准化促进产业、企业、产品、质量、技术等方面的提升”。省领导无论深入企业、农村调研,还是深入学校、社区调研,都一再强调标准化的重要性和实施要求,用标准化衡量和提升各方面的工作。

制定政策,修订条例,为标准化提供政策法律保障。蹄疾而步稳,先规而后行。一项重大战略的部署和实施,必须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做保障。

2007年10月,省政府根据习近平同志关于标准化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要求,着力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快完善高新技术、特色优势产业、资源利用和公共安全等领域标准体系,大力推动标准的实施,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提升标准化总体水平,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在充分调研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于2009年11月做出关于修改《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的决定,更加明确了标准化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节能、企业产品标准、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依据、管理和奖罚原则。

浙江还以这两个政策和法规为依据,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关于加快推进气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高等级公路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消防控制室及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标准化等一系列意见和规定,有效推动了浙江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标准化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浙江按照习近平同志关于标准化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以提升企业采标率为抓手,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标准是企业生存的命脉。浙江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纳入“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和“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作为制定工业产业政策的重要依据。经过多年努力,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不断提升,并力争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60%,目前乐清低压电器采标率已达95%。

二是有效引导企业与国际标准和先进做法接轨,提高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近年来,浙江积极构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快速响应和服务系统”、“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应对服务平台”,以及开展国外通报评议和派员参加WTO总部的贸易磋商例会等,有效减少机电、纺织、皮革、橡胶、塑料、化工、玩具等出口企业直接损失数十亿美元,涉及产品总额超1000亿美元,提高了浙江在国际贸易中的预警能力和竞争力。

三是探索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权力运行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如杭州市上城区借鉴企业标准化管理思路,以规范行政权力、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以制定具体职能管理标准为基础,以构建政府职能标准体系为核心,以推进标准实施和动态完善为重点,实现政府职能标准化全覆盖,最终达到“规范公权、保障民权”的目的。截至2013年,有1项成为国家级标准,5项成为省级标准,34项成为市级标准。未来几年将形成含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四大分体系,31个与政府职能部门对应的子体系,50余项职能标准化项目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完整体系,极大提高政府为民办事的效率。

四是用标准化建设美丽乡村,使美丽乡村建设走向全国。2008年,安吉县在全国率先提出用10年时间建设“中国美丽乡村”,以“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目标,以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素质提升“四大工程”为支撑,提出36项考核指标,整个标准体系涵盖各项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近400项,涵盖了生态环境标准化、农村产业标准化、农村公共事业标准化等方面需求。2010年,国家标准委授予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国家标准化示范县”。2014年4月,浙江发布《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成为全国首个美丽乡村省级地方标准。2015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在安吉示范和浙江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使美丽乡村建设从一个宏观的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实践,确保美丽乡村建有方向、评有标准、管有方法,使美丽乡村建设从浙江走向全国。

(作者为省委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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