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不腐 监督机制是关键

基层干部不腐 监督机制是关键

北京今年已查处“小官贪腐”290人,1至8月,查处人数已超去年全年总数;其中,征地拆迁是高发领域;涉案金额最大的过亿元。每月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公布的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中,累计查处的“小官贪腐”人数被单独列出已成惯例。(9月22日 《人民网》)

从近年来北京市公布的部分“小官贪腐”案件情况来看,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过亿元。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集体土地开发利用等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徇私舞弊、非法获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当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农村低保户确认、救灾救济等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虚报截留的现象。

纵观中央巡视组今年的巡视反馈信息,几乎都提到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基层腐败“苍蝇”众多成为被巡视地区的通病。与“大老虎”相比,“苍蝇”虽然头衔不大,但“位”虽不高“权”却颇重,其贪腐的行为集中表现为涉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截留、扶贫资金挪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其影响之恶劣甚至“猛于虎”。毕竟,相对于“老虎”来说,“苍蝇”往往离人民群众最近,让群众的感受也最为强烈。

为什么一个最低级的小官会如此猖獗呢?笔者认为未能让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若想让“小官彻底不腐”,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长的监督作用,严格做到抓措施细化,督办到位。一是制定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是明确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对“两委”工作程序的监督情况登记表、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情况登记表等。二是明确纪检组织对同级党组织的监督。纪检人员应从履行其监督责任入手,重点对党组织重大决策形成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特别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明确界定基层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重点围绕项目安排和“三资”(重点是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同时,细化相关议事规则,规范流程,对重点监督事项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本站证实,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