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强迫购物”能否终结旅游乱象?

“严禁强迫购物”能否终结旅游乱象?

《浙江省旅游条例》日前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当前个别旅行社以超低价格为诱饵,行程中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问题,《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游过程中未经协商的强制购物算违法。(9月26日新华网)

虽说低价旅游很经济,但是伴随低价旅游的是强迫消费、半路甩客等旅游业痼疾。低价旅游并不实惠。《旅游法》明文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一些旅游电商与旅行社依然以超低团费揽客,强迫消费屡禁不止。游客出行本是为了亲近山水、放松身心,结果掉入旅行社设计的“低价陷阱”。游客高兴而去,扫兴而归,既在游客心中划下伤痕,也伤害了旅游市场的健康肌理。针对旅游业乱象,浙江省出台地方法规,强调《旅游法》的相关法律精神,规定旅游过程中未经协商的强制购物算违法,体现出认真监管旅游市场的姿态。

据业内人士介绍,团队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由于门票、住宿、餐饮费用不断上涨,旅游市场竞争白热化,旅行社多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吸引客源,然后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等环节中补足。多数导游不在旅行社拿工资,或者底薪非常微薄,他们的收入依赖于游客购物、参观自费景点,从中获取佣金、回扣。而且笔者发现,越是旅游市场开发较早的地方,这个问题越突出。导游吃回扣、拿提成的潜规则更是十分盛行。

低价揽客也好,强迫购物也罢,旅游业界乱象的背后早已潜伏着旅游市场失控的危机。虽然不少地方一直在提倡无障碍旅游,但面对购物、拿回扣等敏感问题时,都难免落入地方保护主义的俗套。而且目前导游人员普遍缺乏归属感、旅行社竞争压力及导游短视的行业潜规则使导游管理、旅游市场管理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游客并非不理解旅行社的成本压力与导游的生存压力。在市场经济时代,既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那是不现实的。清除“不合理低价”带来旅游涨价的现实问题,公众并非不能理解。但是无论如何,旅行社不能用低劣的旅游服务伤害民众的旅游热情,透支旅游市场潜力。

旅游行业低价吸引游客,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撞了法律法规的红灯。旅游行业大幅提高团费吸引不到客源,沿袭低报价潜规则,增加购物频率,游客又不满意,强迫购物更是违法之举。这对矛盾貌似不可调和,其实不然。

国家旅游局曾开展治理“不合理低价”专项行动,要求旅行行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这对于规范旅行行业竞争,为游客提供透明的消费环境很重要。但是治理“不合理低价”专项行动会否成为旅游行业大幅涨价的借口,游客经济负担会否增加,旅游市场如何博弈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如何提高旅游品质,值得探讨与思考。旅游局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清理零负团费潜规则,旅游产品报价走向透明、真实,有利于提高公众旅游质量,无疑应该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当然,各家旅行社并不是经营模式、产品价格统一的连锁餐厅,由于旅行社经营规模、管理水平,旅游产品不同,各旅行社旅游产品报价和服务具有差异性与竞争性。到底什么样的价格是合理价格,什么价格是不合理价格,还有待旅行社、旅游电商和游客在法律框架内博弈。

从理论上讲,提高旅游报价有利于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但是,强迫游客购物,拿回扣是旅游业界由来已久的痼疾。禁令之下,如果旅行社仍以低团费潜规则揽客,导游仍然强迫购物,怎么办?是取消旅行社的营业资格?吊销导游证?还是给予经济处罚?有关方面对此应该制定明确的监管细则和处罚措施。

如果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状态被打破,旅游报价回归合理水平,游客旅游质量得到保证,强迫购物等旅游潜规则逐渐消除,旅游业界声誉好转,对于实施国民休闲计划,激活公众观光热情,大有裨益。否则,强迫购物的黑导游依然横行市场,对景区、旅行社、导游、游客都没有好处。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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