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3)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3)

回首过去的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各种重大挑战和考验,在高起点上取得了新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篇章。这些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把握大势、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改革创新、顽强拼搏的结果。回首五年来的辉煌历程,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关键在于“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坚强领导。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只有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才能“一子落而满盘活”,各项工作才能协同推进。“十二五”时期,党中央通过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入分析,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新常态下“三期叠加”阶段性特征以及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党准确把握发展大势和战略机遇期,运筹帷幄,科学决策,牢牢把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了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紧紧依靠改革开放,坚决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向创新要竞争力,才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前发展。“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以蹄疾步稳的节奏全面推进行政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扎实推动“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三是坚持把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二五”是我国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推动经济转型既是着眼于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也是为了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增长的压力转化为调结构的动力,既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以市场力量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又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力促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支持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快速成长,有序化解过剩产能,我国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地区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等不断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稳步提高。

四是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鲜明的政治品格。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经济增速有所回落的情况下,持续增加民生投入,提前完成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目标,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发挥好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最大限度地增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

五是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新常态下,在传统要素投入效率下降的情况下,要实现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业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升。

六是坚持实施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走过了37年不平凡的历程,政府的宏观调控也在应对一次次危机和挑战的过程中日臻成熟、科学和完善。进入“十二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阶段性特征日益凸显,经济运行中的两难、多难问题增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多重任务考验着执政智慧。面对复杂局面,党中央、国务院战略上保持定力,稳定宏观经济政策,没有采取短期强刺激措施;战术上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政策、思路、方式,灵活运用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确保了经济运行换挡不失势、量增质更优。

成就催人奋进,经验昭示未来。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信心百倍,我国经济仍有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有条件而且完全有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需要我们保持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面对大变革大调整的世界格局,面对改革深水区、矛盾凸显期的一系列时代课题,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唤起改革的勇气、弘扬创新的精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神聚力、勇于担当、务实创新、攻坚克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国家统计局局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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