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好文艺和市场之间的缓冲带

培育好文艺和市场之间的缓冲带

鲁迅先生曾说过:“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2015年9月1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会议强调:“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文艺的精品化和经典化的使命要求,在召唤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

文艺与市场间的“中间地带”客观存在

反思新世纪以来的文化改革实践,人们逐渐认识到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做简单区分,不利于文化发展繁荣,事实上二者在实践中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甚至相互交织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通过机制创新,在明晰其不同运作方式的同时,洞悉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同时在文化发展实践中进行区别性的政策引导,明白高雅文艺创作与商业文化市场运作是处于不同的文化领域,二者之间需要通过建立“隔离带”和“保护区”来健全和完善文艺生产机制。也就是说,在文艺和市场之间建立“隔离带”和“保护区”,是当前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文化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市场,但在现实运作中,市场作为交易(交换、传播)的平台,它本身有着趋利的动力机制,市场的正常运作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批量化生产来满足大众差异化需求,才能实现盈利的目标诉求。这种社会化的批量生产要求必须把艺术创作的成果,经由某种孵化机制转化为市场上的商品,其路径是市场化的产业运作。这个孵化机制一手托着文艺创作的艺术卓越性追求,一手托着文化产业的社会化批量生产,它本身处于市场与文艺创作之间的“中间地带”。这个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的“中间地带”的发育状况,不仅关乎着产品市场价值实现的“惊险一跳”,还关乎着对文艺生产力的保护和激励。

通常,“中间地带”不能完全纳入政府保护成为事业单位(其缺陷是效率低下和丧失活力),也不能完全商业化(其缺陷是容易市场失灵和不具有可持续性),而是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及其个体等诸多合力作用来建构完善的保护机制。虽然文化市场的特性必然趋于把艺术个性拉向扁平化,从而在价值上趋向大众化,这削弱了艺术创作的个性,但市场的规模化、集约化又使艺术的价值和影响力不断放大,为大多数人所消费,从而实现“以文化人”的教化功能,自由创作与市场效益之间的平衡有利于文化发展繁荣,它们共同落实于国民审美素养的提升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当席勒说,“艺术是自由的女儿”,而“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达到自由”时,他是把艺术问题归结于审美,而“美”从来就连着“人”的根荄。当下,人的审美品位的提升和对自由感的追求离不开市场机制的发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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