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礼让行人”值得点赞(3)

“机动车礼让行人”值得点赞(3)

为杭州“机动车礼让行人条例”点赞

开车在路上行驶,面对横穿马路的行人,是与人抢道,还是减速甚至停车让行?面对这道在城市紧张的交通环境中选择艰难的难题,杭州市人大出台的明文规定无疑是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早在2006年,欧洲7个城市和地区正在尝试取消街上所有的红绿灯和指示牌,靠司机和行人通过自我约束来维持交通秩序,敢于实行这样“大胆前卫”的交通政策,欧洲人的法制意识到底有多强?欧美人真如想象中那般不折不扣地遵纪守法?

答案显然令人乐观:在德国,严谨的作风使司机和行人都规规矩矩按章办事,说他们是世界上最遵守交通纪律的公民并不为过;在法国,行人过街十分遵守秩序,不乱闯红灯,除非马路上真没车。危险驾驶往往只在酒后、吸毒后,或逃避警方追捕的,属于少数现象;在芬兰赫尔辛基街头,明明没有车辆通行,行人依然在人行横道的路口等待变灯;在北美,明明亮着绿灯,只因行人通行标志为一只红手,人们就耐心等待下一次绿灯时指示可以通行的那个小白人出现……

这样的画面一定给人留下“欧美国民奉公守法”的印象。不错,大多数欧美人都是这样。不过,欧美人不是天生爱守交规,也并非真的素质高,只是这些国家法律刚性,除了严格的交通法规,还有铁面无私的执行者。处罚既严且重,违法违规代价真真切切让人心痛,因此人们望而却步!

所以说,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条例或多或少能对“中国式开车”起到震慑作用。

有人说,“不管行人闯不闯红灯,都需距人10米停车让行”是对闯红灯的变相鼓励,在我看来,这两者并非是“变相鼓励关系”,而是“敬畏生命”关系。众所周知,车辆与行人,前者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后者处于天然弱势地位,是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力量博弈。杭州市要求驾驶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这一规定很大程度上能让过马路行人摆脱“左右为难”甚至遭“围追堵截”的窘境,车辆在遇到行人时,主动减速、停车礼让行人,也成为每一个驾驶者应具备的最基本驾驶道德,这一“驾驶道德”早已成为国际共识,成为每个驾驶者必须遵循的驾驶底线。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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