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需适应新的空间域态

网络治理需适应新的空间域态

网络社会的兴起是当前整个人类社会的重要变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的“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进而“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要“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这些都体现出了中央对网络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整体的战略思路,就是要适应网络新空间域,建设网络强国。

新的社会空间域态

对网络社会的理解有很多,然而,究其本质,网络社会有两个本质特点。

首先,网络社会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强的连接状态,是人类新的组织形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谓社会,就是指的社会连接。传统社会形态,无论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还是后工业社会,由于社会连接技术的落后,因此,只能通过科层、中心型的社会结构进行连接,也就是说,要通过科层等级制度,通过构建中心型的社会组织结构来实现社会连接。从微观的家庭,到社会组织,再到国家政府,乃至到全球治理体系,都是形成了这样的社会结构。而网络社会,通过网络技术第一次实现了个体与个体之间迅捷及时、长期保持的个体连接状态。这直接改变了原先信息乃至各种资料必须通过科层、中心型的社会组织结构交换的模式。因此,网络社会的第一个本质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强的连接结构,并由此形成了扁平均匀的社会结构。

其次,网络社会创造了新的社会空间域,是人类新的存在形态,摆脱了人类社会传统的对物理条件约束依赖的存在状态。传统上一切人类的个体活动,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社会、政治活动,都要高度依赖于现实物理条件的制约。由此演变出了围绕着现实物理条件的一系列治理体系,而现实的个体、团体乃至族群、国家,围绕现实的物理生产生活资源形成了开发、利用乃至互相竞争合作的格局。而网络社会通过创造新的空间域,使得人类除了必要的物理生产生活行为外,大量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可以通过网络行为实现和替代,这就极大摆脱了传统社会对于人类行为的物理制约,新的社会组织方式与社会活动可以跨越时间、地域而呈现出极为多样的形态。正因如此,可以说,网络社会开启了人类进入新时代的大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与社会存在阶段。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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