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依法治教机制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2)

健全依法治教机制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2)

健全社会依法监督教育机制

社会依法监督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维度,也是打破教育管办评不分的重要突破口。健全社会依法监督教育机制是政府简政放权、用好社会力量办教育的明智之举。我们着力从三个方面建立机制予以保障。

一是立法保障监督机制。我市通过地方立法来保障社会监督,比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规定,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家教育考试相关信息;职业教育条例规定职业教育经费管理要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督导条例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督导报告、评估监测报告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条例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和调整学校就近接收学生的范围和规模,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等向社会公布,未在开学前公布的,禁止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是扩大决策监督机制。各级教育领导干部在作出重大教育决策时,都要邀请社会公共知识分子参与决策监督,代表社会整体利益发挥公益监督作用;邀请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决策监督,代表专业领域认知发挥专业监督作用,通过咨询、论证的形式对决策进行监督;邀请具公共权力的部门参与社会监督,代表国家地区公共利益发挥行政监督作用;邀请非直接利益的公众参与决策监督,代表非直接利益者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听证、征询的形式进行监督。

三是参与教育评估机制。引进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实体参与评估。建立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承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的有关评估及服务工作,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单位的委托,开展相应评估及服务工作。在市教育评估院成立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定期开展质量监测评估。探索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和教育满意度测评。

健全师生员工法律培训机制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落实好教育法规,真正做到依法治教,既需要专业的法治人才,也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我们主要建立五个机制提升师生员工法律素养。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机制。要求各级教育机构建立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校长主动学法,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思维,用法治的方式办教育,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教育工作。

二是法治教师配备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鼓励现有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法律专题教育课教师参加法律专业的学历教育,提高法律专业知识。鼓励法律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目前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达到6000余人。同时还将有计划的招聘一批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不断壮大教师队伍,市检察院市教委出台《做好“莎姐”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工作通知》,建立“莎姐工作室”,选派“莎姐”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工作。

三是师资法律培训机制。积极引导高校强化师范类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开设法律必修课和法治教育选修课,并规定学分,使师范生接受较为系统的法治教育。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中开设法治教育专题培训,55000余名教师接受了法治模块的专项培训。将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纳入十三五师资培训规划,到2020年,保证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接受过市级以上培训的法治教育骨干教师。

四是教育与法治研究培训机制。在西南政法大学设立重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在市教科院设立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四川外国语大学设立重庆市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并拟设立教育改革创新研究中心,形成“教育法治四中心”格局,强化教育法治和法治教育培训与研究。

五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与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意见》,落实专门的课程时间,要求全市学校上好“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每月2节法治教育课,普通高中和中职每周1节法治教育课。加强法治教育教材的编修,组织研究编制各学段法治课教学大纲,编写、修订了中小学法治地方教材,完成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并将义务教育学生法治教材纳入免费教科书发放目录。推动法治教育校外基地建设,建成重庆市少管所等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青少年达年均15万人次。切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全市500多万大中小学生参加了法治教育宣传月、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参与面在95%以上。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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