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出台了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等政策。笔者认为,我国农村教育尽管近年来进步明显,但总体定位仍不明确。定位农村教育,最关键是要处理好其与城市教育之间的关系。
农村教育更是社会问题
在中国历史上,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之间一直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跟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类似,中国社会各类型资源往往都向城市集中,最为明显的是政治经济中心北京和南京。在教育领域,集聚效应也较为明显,历朝政府大多在京城和府、州、县的中心城市开办官学,通过科举制度组织大规模招考。尽管如此,由于以书院制度为代表的民间教育系统相对发达,能为官学做有效补充,农村教育问题并不突出。嵩阳书院、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等民间教育机构往往离府州县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建在城市边缘甚至高山之上,可以覆盖到一些偏远乡村。
近代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小农经济受新生产方式冲击而瓦解,人口往城市聚集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城乡教育差距也越拉越大。在这一背景下,陶行知、黄炎培等民国教育家发起乡村教育运动。陶行知提出,乡村教育必须以农村生活为内容,它要求学生不能只会读书,还要能适应社会、发现社会、改造社会。然而,这些教育家的努力抵不过整体社会的变迁。农村教育长期以来都是以星罗棋布的民间私学形式存在,现代化的冲击加上民国期间战乱频仍,书院制度和民间私学开始走向凋敝。从这意义上来看,城乡教育的失衡并非完全是城乡二元结构管理体制出现造成的,也是千百年的历史积弊。
农村教育不仅仅是个教育问题,更是个社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若想实现农村与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我们需要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农村教育重新定位。首先要确保农村教育不能成为城市教育的附庸和补充,总的原则是——农村教育的总培养目标要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但具体的课程设计可以参考农村特定的环境。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共分国家、地方、学校三个层级进行管理。国家规定的课程由中央统一指定编写。地方课程则是由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国家课程标准为基础,根据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特点及其对人才的特殊要求,充分利用地方课程资源而开发、设计、实施,对国家课程构成有效补充。目前,国家课程已能覆盖到绝大多数农村学校,但体现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的课程开得不多,无法照顾到学生的差异化需求。以湖北为例,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试点范围扩展到中职教育),各地可结合自身地理环境,开设特色课程。比如,恩施山高林密,地广人稀,耕地多为酸性土壤,富含硒性元素,特别适宜种植土豆等经济作物,可考虑开设相关种植课程。江汉平原水网密布,可以开展小龙虾养殖、水稻种植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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