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2)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2)

二、坚持与落实正确用人导向,在严格用人标准及条件中提高公信度

领导干部选任标准及其内涵在一个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同时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丰富与发展。在革命战争年代,客观的斗争形势要求领导这场革命的骨干力量对党无限忠诚不变节,对敌斗争英勇顽强,冲锋陷阵在前,与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打开革命工作局面。简单地说,就是靠得住,打得赢。毛泽东称之为“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才德兼备”与“任人唯贤”的干部选任标准,他指出:“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1](P527)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认为,“才”是首位的,干部没有这“才”,即使“德”再好也难当大任,只能是无所作为;然而“德”也是不可或缺的选用标准,因为“德”是思想灵魂与政治方向,干部没有“德”,那么“才”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今后提拔干部,必须以德(对革命忠实)、才(工作能力)、资(资望与斗争历史)兼顾,不以斗争历史为唯一的或第一的标准。”[2](P202-203)历史证明,这一用人导向与标准非常正确。

执政后,党对干部提出了“又红又专”的标准,发展了“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要求干部既要懂政治、讲原则,又要成为业务能手。毛泽东在《农业六十条》(1961年)中指出:“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一定要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但是专搞政治,不懂技术,不懂业务也不行……我们的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3](P309)因此,毛泽东一再强调“一方面要反对空头政治家,另一方面要反对迷失方向的实际家”[3](P351),主张政治与技术的统一,政治与业务的统一,既要具有正确的政治观点与坚定的政治立场,又要熟悉自己的技术与业务,这就是又红又专。毛泽东关于“又红又专”的选人用人思想,既对当时的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更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历史证明,“又红又专”的干部标准是适时的、科学的、合理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拨乱反正,及时提出了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的标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干部“四化”方针,体现了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知识水平、年龄结构“四位一体”的有机统一,是“德才兼备”具体的新标准、新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中央明确规定:党委常委及政府领导班子中必须有熟悉科技、工业、财贸、农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领导人才;接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者必须约占三分之一。据有关统计,截至1985年底,走上县处级以上领导岗位的中青年干部达46万名,为推进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与组织保证。

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选“好干部”、配“好班子”。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4](P162)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着力解决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龄这“四唯”问题。习近平从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从思想、政治、业务、作风、纪律等五个维度对“好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是对干部路线与干部政策的丰富与发展,集中反映了党的干部工作新的里程碑,既为优化新时期干部选任工作指明了方向,更为广大年轻干部的成长进步指明了道路。

总之,领导干部选任标准及条件只有与时代要求与实践发展相适应,坚持与落实正确用人导向,党的事业才能取得巨大成就。领导干部选任标准及其内涵要做到与时俱进,就必须根据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干部选任标准;而且,还要根据时代的进步与实践的发展,检验、调整与充实干部选任标准及条件。

三、坚持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与真实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党历来重视干部的群众基础,重视“群众公认”。1929年,党的六届二中全会提出,考察党员、干部要看他们与广大工农群众的联系,看他们在这些群众中的威信与影响,以及他们指导群众的能力。赣东北根据地的党组织把“群众信任”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提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意测验与民主评议,并指出要让群众对干部工作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尊重民意,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做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公开程度与民主程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必须充分尊重基层与群众的首创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与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中的集中体现。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许多成功做法,如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等,都是基层创造的,都是尊重民意、发扬民主的结果。因此,要鼓励与支持各地方、各单位在坚持与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优良传统的同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发扬民主,使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方法,是预防与治理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开展民主推荐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改进方法、规范操作、用好推荐结果上,放在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与真实性上。首先,合理界定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根据知情性、代表性、关联性原则,以“他管的”、“管他的”及“他服务的”为标准划定参加人员,避免因毫不相干、毫不知情的人参与推荐而影响推荐质量,力求推荐结果真实体现各方面人员的意愿。其次,搭建干部表达意愿、展示才能的平台。在民主推荐前,可通过现场演说、互动交流、会议述职、媒体展示等形式,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干部表达意愿、展示潜能,让参加推荐的人员更真切地了解被推荐对象,择优选择,以有序竞争代替无序竞争。最后,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是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得票情况是群众意愿的重要依据,然而“票面公认”不等同于“群众公认”,民主推荐结果不能作为评价干部、使用干部的唯一依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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