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提升民生水平,着力解决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民众创业创新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力争部分民生工作走在西部前列,使各族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全省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扎实开展扶贫攻坚,确保2020年实现整体稳定脱贫。坚持精准识别,摸清搞准扶贫对象,因户施策、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有针对性扶持其发展;对“一方水土养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进行易地搬迁扶持;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对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医保政策衔接加以扶持。实行扶贫线和农村低保线“两线合一”,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大力推进实施我省藏区和六盘山两个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把政府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结合起来,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贫困地区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脱贫工作责任制,对贫困地区重点考核扶贫脱贫成效。
(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改进工作,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便捷出行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和偏远地区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缩小政府直接承办范围,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实现政事分开。
(三)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构建育人为本、公平普及、注重质量的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普及15年免费教育,抓好农牧区“控辍保学”,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招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加快向应用型、综合型高校转变,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彰显特色。支持青海大学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大学。办好青海开放大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把双语教育贯穿始终,从幼儿园抓起,实施双语特岗教师计划和中学理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全面提高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对口支教政策效应,扩大省内外异地办班规模。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实施乡村学校和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健全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着力培养双语兼通、“双师型”教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四)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发展产业和保护生态增就业、推动创业带就业、加强培训促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不高于全国水平。科学分析预期就业人口数量,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岗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整合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健全促进就业的体制机制,完善财政保障、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继续开展对大中专未就业学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新成长劳动力的免费培训。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对就业和生活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现用工和培训的供需对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能力。
(五)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坚持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生态优化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生态产品增加同步,稳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缩小收入差距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强化收入分配监管,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广泛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六)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健全城乡居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拓宽社会保险投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七)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实施住房提升计划,坚持扩大受益与完善功能并重,基本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使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坚持市场化方向和居民自愿原则,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推进以城市棚户区为主、公共租赁住房为辅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实行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打通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引导和规范社会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行申请常态化管理和预分配措施。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住房建设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结合推进藏区发展、精准扶贫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农牧民住房。
(八)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健康青海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省整体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升。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完善分级诊疗,为农牧区定向培养卫生人才,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组建医疗联合体,实行省市(州)县医疗资源互通共享。统筹做好各级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全科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运用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特别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坚持中西医并重,保护和发展民族医药。完善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家庭发展,帮助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健全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监控体系。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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