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3)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3)

三、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发展整体性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空间,在补齐短板中增强后劲。

1.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全省一张图一盘棋要求,编制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塑造以海洋经济区、四大都市区、生态功能区为基本架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打造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上新台阶。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整合全省海港资源,促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一体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和国际港航物流中心。大力发展湾区经济,统筹推进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保护和开发,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协同推进湾区基础设施互联、沿湾产业提升、湾区新城建设,打造陆海统筹发展的战略支点、港产城融合的战略基地和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加强重要海岛开发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港口物流、绿色石化、船舶制造、海洋旅游等产业。着力构建浙江渔业海外平台,不断做强远洋渔业。

编制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加快提升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都市区对全省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强都市区内部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各类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加快实现都市区通勤一体化。建立健全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引导都市区内部产业转移和园区合作共建,努力在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推进电信服务同城化、金融服务同城化。

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功能区布局。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适时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水系为轴带,加强上下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联合监管,协同发展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生态经济,沿江布局以山水田园城镇为支撑的生态城镇体系,打造连接海洋经济区、都市区的生态廊道和开放合作通道。坚持陆海统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加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打造滨海生态走廊,构筑坚实的海洋蓝色生态屏障。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丰富协作内涵,完善协作平台,创新协作机制,实施产业平台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共享、人才智力合作和浙商助推发展等行动计划,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

2.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等级。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核心区综合能级,发展壮大省域中心城市,推进设区市城区与周边县市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因地制宜实施“一城数镇”“小县大城”建设,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特色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全面推进城乡建设转型,积极建设美丽、智慧、人文城乡。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注重拆改结合,强化依法治违的长效机制,县县实现基本无违建,建成基本无违建省。持续深化“四边三化”,沿边沿线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建成覆盖全省、环境优美的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实现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推进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全覆盖,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乡形态,全面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复兴老城功能,挖掘众创空间资源,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改造城中村,加强农房设计,建设“浙派民居”,全面提升城乡品质环境。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将智慧服务向有条件的村庄延伸。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村落保护利用,突出自然风貌、文化特色和旅游元素,打造具有浙江记忆、彰显江南特色的城乡风貌。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市化率。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转让等权能,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有偿退出或转让“三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新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公用事业长效化运营、维护、管理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水平。

3.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努力建成文化强省。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工作,持续深化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强化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大力传播网上正能量,加强网上内容建设,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深化“八八战略”研究,启动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大力实施核心价值普及、优秀文化传承、文化礼堂建设、最美风尚培育、网络空间清朗、诚信建设“六大行动”,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文艺院校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打造浙江文化标志平台。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全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市县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为重点建设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建设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

推动文艺繁荣兴旺。深入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当代文学提升、美术书法创作、影视精品打造、网络文艺发展、基层文艺繁荣、文艺浙军培育“七大工程”,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大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提升文化对外传播力。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小镇等发展平台建设,建设好一批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办好一批国家级文化节展。巩固提升影视动漫、新闻出版、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会展等新兴产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

4.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照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要求,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整合,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积极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深度贯彻军事需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力量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军地两用、操作性强的具体项目为抓手,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交流,整体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浙江民用产业优势,引进军工产业优质资源项目,推进重点产业“民参军”“军转民”。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社会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和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力量拥军优属成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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