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展开:一是在当前形势下为什么要强调“严”字当头,为民服务;二是严以用权、为民服务的主要内涵是什么;三是如何做到严以用权、为民服务。
一、深刻理解“严”字当头、用权为民的重大意义
在这一部分,我们着重回答了在当前形势下为什么要强调“严”字当头,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后,由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取得了执政权的合法性。如何运用手中权力治国理政,成为我们党的主要任务。我们先看看党的历代领导人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毛泽东同志强调,一切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才是国家权力的主体。在毛泽东同志看来,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90%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关于严以用权,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党必须高度重视权力异化和腐败问题。他指出,“如果国家,主要的就是人民解放军和我们的党腐化下去,无产阶级不能掌握住这个国家政权,那还是有问题的。”1952年1月4日,毛泽东亲笔修改的《人民日报》社论更明确指出,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严重现象,如果不加以彻底肃清,它们就要腐蚀我们的党,腐蚀我们的政府,腐蚀我们的军队,腐蚀一切财政经济机构和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不仅如此,毛泽东同志也敏锐地认识到,不仅在目前,在今后的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对于我们党和政府而言,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都是一个大问题。为此,他认为我们党每隔一段时间就应当来一次整风运动,斗私批修。
邓小平同志强调,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主人。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不是自封的,要看群众承认不承认,批准不批准。党和国家的权力都来自人民,各级领导干部要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大众服务。领导就是服务,服务是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应当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人民公仆。领导者理应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关于严以用权,邓小平同志认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必须废除终身制,坚决反对干部特权制,坚决反对干部搞特权及法外权,也就是超出法律制度、党章,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权限之外的权力。一些干部利用自身的领导地位和手中的权力,为个人和家庭谋取不当利益,从而非法、违规地侵占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些都必须纠正和制止。邓小平同志一贯主张用制度规范和监督权力。首先主张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其次主张建立铁面无私的监督制度。邓小平同志认为,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党派监督十分重要,但“最重要的是要由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监察”。
江泽民同志指出,权力的运行本质上讲就是服务,共产党的领导权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权。“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江泽民同志还指出,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拥护不拥护”等标准来衡量党员干部是否正确地行使了权力,是否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关于严以用权,江泽民同志认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破除“官本位”意识,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关系网束缚,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解决以权谋私、权力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法制进程,健全社会主义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
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绝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他指出,必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深扎根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全面落实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动上,关键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他认为,必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党的十八大之前,历届领导人着力阐述的是权力来源和如何用权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要“严以用权”,并且把“严以用权”放到“三严三实”中去阐述,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继续,又是作风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之一。鉴于在座的各位领导干部都理解了用权为民的一般涵义,鉴于我们在新常态下更突出了一个“严”字,因此,全面把握“严”字当头、为民服务的重大意义,应当更多地把理解的重心放到这个“严”字上。
过去我们也讲用权为民,但是现在为什么要更加强调“严”字当头呢?第一,强调“严”字当头、用权为民,是为了让更多的领导干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从而提供更多的组织和人才保证,进一步夯实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在2013年6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其中特别要求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我们再看一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优秀共产党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荣誉称号之一,一般授予各方面比较优秀、工作成绩非常突出的共产党员。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指出,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是:理想信念好、思想作风好、岗位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
这些年来,我们党涌现了一大批优秀领导干部,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沈浩、杨善洲、刘金国……这个可以不断排列下去的优秀领导干部的名录,充分表明好干部绝不是个例,而是各级干部的主体。他们牢记党的使命,依法执行公务,真心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社会,以坚定的信念、崇高的品格、过硬的本领、无私的情怀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群众公认的好党员、好干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些年来被查处的违法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尽管占据极小比例,但是也在逐渐增多。中央纪委的数据表明,被查处的贪腐分子只占党员人数的极小比例。200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占党员总数的1.4‰;2010年受党纪处分的人数占党员总数的1.5‰;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比2013年增长近三成。我们应当承认,腐败分子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中共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所以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为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问题突出,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面对依然严峻的反腐败斗争任务,我们要减少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减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机率,也是为了保护更多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字当头,用权为民,使更多的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成为优秀党员、优秀领导干部。只有这样才能为治国理政提供更多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这是从优秀党员和优秀领导干部数量上讲。也就是说,优秀党员、优秀领导干部多了,为人民群众办好事的多了,人民群众拥护的就多了,执政基础就会越来越牢固。反之,优秀党员、优秀领导干部少了,都成了与人民群众对立的反对分子,我们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就被孤立了,变得无助了。像清朝末年,八国联军从广安门进来,皇帝、贵族闻风而逃,旁边围观的群众给八国联军指路、提供食物。这个时候贵族、皇帝和群众对立尖锐,大清朝气数已尽,只剩苟延残喘了。我们党,我们的领导干部要铭记历史,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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