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强调“严”字当头,用权为民,就是为了解决权力干预过多,管理粗放等弊端。要按照社会和自然规律用权,顺势而为,精细管理,从而提高用权质量,使权力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得更大的成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在权力使用上主要是权力主导、权力干预过多、管理粗放。当然,这些特征要一分为二地看,既具有时代的必然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又有时代的局限性。
我们先来看看权力主导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对于中国快速发展的原因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将其归功于以国有经济主导以及强有力的政府管制为特征的中国模式,另一种则认为高速增长源于市场化改革,解放了人民的创业精神。公平而论,中国快速发展既有市场化改革的作用,又有政府的积极推动。但是毫无疑问,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采取一种政府主导发展模式,其特点是,第一,国有经济为主导,国有企业在石油、电信、铁路、金融等关键性的领域处于垄断地位。第二,各级政府直接掌控国有资源,在配置包括土地和资本在内的重要经济资源上,具有巨大的权力。第三,发展服从于各级政府的政绩目标。第四,政府投资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推手。于是,政府调控的“有形之手”越伸越长,市场的“无形之手”配置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小,甚至“边缘化”。政府成为主宰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这种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一方面带来中国的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严重后果。如果继续依赖政府主导,在“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发展是第一要义的习惯性思维主导下,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必定会造成如下的市场扭曲:
一是在权力保护下,资金和土地等资源以低于市场的管制价格向大企业和富人集中,拉大贫富差距,社会阶层严重对立。二是权力缺乏有效地硬约束,有些“猫”与权力结合起来,划定垄断区域,不准别的猫到自己的领地来抓老鼠,从而滋生权力寻租。三是在增长主义形态作用下,权力容易着眼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经济增长,全面招商,大干快上,搞基建,上大项目,以牺牲环境或资源错配为代价来做大GDP。四是“看得见的手”干预经济,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财力,由于经济建设方面的财政开支越来越大,而提供公共服务却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该干的没有干好,不该干的又插手太多。有人总结说,权力主导能够促进经济总量的增加,但是很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我们再来看看权力干预过多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实行的是权力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所以在发展中必然会产生权力干预过多的现象。当今社会,本来理所当然应该办理的事情,可一些地方、一些官员却以种种借口拖着不办。我们的一家民营股份企业需要到美国购买一些股票,可我们的政府官员却在审核中说,“你到美国购买这些股票是否能赚钱?”这完全属于这家民营企业的自我经济运行行为,可我们的官员却拖着不办手续,怎么办?只有进一步拉近关系或者干脆不去美国购买这些股票。
前段时间,有一家民营股份企业在西北部的一个城市投资一个大的商业项目,协议都签好了,可一个处级单位的官员却借口这个规划、那个手续待研究审批,迟迟拖着不给办,给这家企业的投资带来很大的损失。
还有一些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本来属于政府部门正常合理解决的事情,非要上级部门领导乃至中央领导批示才给予解决和办理。老百姓大呼批示解决的官员是好官,这其实是我们当前社会的一大悲哀。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有家媒体报道,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他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能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人家本来想出去旅游放松一下,结果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海南,一位基层优秀工作者参与全国劳模评选时,仅报送材料就需要盖八个章,结果他跑了几天也没有盖全,最后还是省领导特批才得以解决。盖完章,他当场就哭了。老百姓办个事咋就这么难呢?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什么要设这么多的“障碍”?
第三个故事是李克强总理在厦门主持召开部分台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时,一位台商代表告诉总理,他在大陆经商最大的困难不是优惠政策不够,而是知识产权得不到足够的保护。“研究出来的一个东西,马上就有人模仿,打官司、找政府,都没人给解决。”
我们现在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政府的一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到位,但是对于一些不该管的事,手却伸得特别长。权力干预过多,不但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而且恶化了干群关系。从根本上讲,政府过多的干预,特别是对市场的干预,很多市场门槛过高,导致行政审批许可过多、过滥。而且,对社会的过度干预,导致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被垄断,对权力的垄断导致权力的市场化。
最后我们看一下管理粗放的问题。由于我国致力于发展经济,所以“大干快上”。但是,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指在市场上某种商品卖的快,买的多,货物供不应求),因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原因,故而我们过去的管理是粗放的。粗放管理是指不计成本与效率(效益)的粗疏、不细致的管理方式,其主要特点是追求有投资和需求所拉动的规模增长,而不是有计划、长足的发展,管理浮于表面化,往往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差不多的管理,而根本谈不上是准确、科学的管理。
粗放管理实际上是一种短暂的管理,事先并没有进行足够的长期规划,政策往往是朝令夕改,不稳定性极大,抗风险能力低下,粗放管理忽视效率、效益、质量和服务,不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提出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提出政府权力清单,开展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五权”工作,重点解决权力干预过多、干预市场过多、取得无据、过分集中和暗箱操作等问题。
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用法治规范权力,这些措施都是严以用权的具体表现。比如简政放权。目前,中央行政审批事项有1700多项,中央政府承诺在五年内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有567项。一年来,中央坚持放管结合,削减了632项,涉及1500多亿元。同时,发改委于2015年1月1日设立政务服务大厅,一口受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并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强调权力主导、权力干预过多并不好,而是要按照社会和自然规律用权,顺势而为,精细管理,从而提高用权质量,使权力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得更大的成效。这是从用权质量来讲的,是针对不严不实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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