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为“城市病”开良方(5)

习近平为“城市病”开良方(5)

为管理粗放开良方

网上有这样一则段子:“一醉汉躺在路边,路人呼之:汽车来了,酣睡;警车来了,酣睡;消防车来了,酣睡;城管车……话音未落,醉汉仓皇逃之。”提到城市管理,最先想到的可能是最基层的城市管理者——“城管”,他们是一座城市的形象窗口。经常会在新闻中看到“城管打人”、“暴力执法”等字眼,其实,这也是一种“城市病”——管理粗放。

刚刚结束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今年11月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对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要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等问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特别是要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11月1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时指出:“要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责任主体。”12月14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强调:“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安全监管,健全城市应急体系。”

美丽城市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多方的共同参与建设与管理。刚结束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政府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同时“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图为:2013年6月22-24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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