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为“城市病”开良方(6)

习近平为“城市病”开良方(6)

为应急滞后开良方

近年来,城市的内涝灾害、踩踏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应急迟缓,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

人是城市的主体,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习近平指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12月21日结束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习近平多次强调城市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问题。11月10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救灾救援队伍。”1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严格安全监管,健全城市应急体系。”

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只有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才能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公共安全、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根本之道。

城市之病其实是城市的治理体系不科学造成的,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在习近平主席和党中央已经为“城市病”开出良方,只要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制定好切合实际的措施,就可以逐步消除“城市病”。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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