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治超”得抓“关键少数”

长效“治超”得抓“关键少数”

经历两年的时间,中央开展的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时间,为期三年的整治任务也已经完成了近八成。从数字上看,全国各地各单位“三超两乱”现象的确是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说按职数配备干部已经逐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当然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要知道此次并非是中央开展的首次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2007年以及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等部门都开展过超配干部专项清理相关行动,然而结果却是清理之后出现了各地的超配干部迅速反弹,最终陷入了“越减越肥”怪圈现象。所以,笔者认为,此次中组部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专项整治也得警惕“治超”出现反弹,抓住关键少数,多措并举巩固“治超”疗效。

首先,长效“治超”得抓住“关键少数”。在我国的行政体系中,干部的人事调配权限是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而其中党委书记、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编办主任等少数几个领导就是掌握干部调配决定权限的关键少数。干部如何调、怎么配,以及职数如何设置等等,最终的审核把关权力都在他们手中。正所谓“打蛇打七寸”,应该说,只要从上到下紧紧抓住这几个关键位置上的关键少数,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相关问责和追责机制,坚持“谁不守规矩就处理谁”、“一经发现就追查到底”的零容忍态度,让他们管好手中的笔、用好身上的权,对于消化整治不力、或者清理消化后再次出现“三超两乱”问题的地方单位,对党委书记、组织部长等这几个关键少数要进行直接问责,即使已经调离岗位或者退休的也要进行追责,用责任“高压线”时刻敲响警钟。

其次,长效“治超”还要依法治编。要借助机构编制改革和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摸清底数,规范机构编制数量,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相关要求,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审批程序,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管理机构编制,并强化法规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切实斩断清除“三超两乱”的源头和土壤,使得“三超两乱”治疗效果得到有效巩固。

再次,长效“治超”离不开有效的监督。“三超两乱”之所以屡禁不止,重要原因就在于超配领导干部既让本地相关干部得利,又让提拔者和被提拔者不担风险,不担责任。但正是这种不担责任、不担风险的行为不仅容易造成机构臃肿、办事效率降低、相互推诿塞责,更容易把超配作为隐形福利,进而形成腐败利益输送。所以,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完善组织和群众共同监督的网络,提供多样、便捷的监督举报方式,也是保持“三超两乱”整治长效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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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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