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精准、公正和有效之探究

问责精准、公正和有效之探究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和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有效地提升了问责这把“戒尺”的精准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让“问责”更“负责”,不断凝聚起广大党员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要问责的思想共识。

靶向明确主体,力戒泛化虚化,让问责更精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近年来,随着问责工作的有力推进,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为常态,但也有的地方追责跑偏、问责泛化,把问责当成“筐”啥都往里“装”,搞简单粗暴“一刀切”,不少党员干部“躺着中枪”;有些地方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高举轻打”、“只听打雷不见下雨”把问责虚化。问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修订后的《条例》明确,问责是追究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而非直接责任,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情况明确“不应当问责”,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力戒问责泛化虚化,让问责更精准。

科学规范程序,力戒不当不实,让问责更公正。“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问责的生命力在于公正,缺乏对问责程序的详细规定、缺少对流程操作的严格把控,是导致理解不透彻、领会不深刻,出现问责泛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修订后的《条例》新增对问责程序的具体规定,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全程细化,为规范科学问责画好了“路线图”、定准了“坐标系”;明确了问责对象申诉的权利及程序,规定对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滥问责、问错责的“不负责”行为要打出“板子”,以严密的程序执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力戒问责不当不实,让问责更公正。

突出严管厚爱,力戒过柔过刚,让问责更有效。“方子好不好,关键看疗效”,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长久以来,一些人存在对问责、负责的误解,认为被问责过的干部就是被打入另册、“永不叙用”,而离岗、退休就是放担子、卸责任,就可以“安全着陆”“高枕无忧”。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要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同时明确实行终身问责制,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突出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让问责这把“手术刀”既发挥其刃之锋利,更彰显其术之高超,以刚柔相济、宽严并用,力戒问责过柔过刚,让问责更有效。(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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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沭县委组织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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