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推进协调发展,统筹优化结构布局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军民融合发展,在协调发展中提高发展质量,在加强薄弱领域和补齐短板中增强发展后劲。
(一)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支持优势区域经济率先发展。加强拉萨—山南—日喀则核心经济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发展高地,打造藏中南经济隆起带,增强藏中南引领带动作用,促进藏东、藏北、藏西协调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培育经济发展增长极。拉萨建设国际旅游文化城市和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增强首府城市带动作用,推进拉萨—山南一体化发展。日喀则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前沿区和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林芝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区。昌都建设藏川滇青四省区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和“西电东送”接续基地。那曲建设高原生态畜牧业基地。阿里建设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打造朝圣之路黄金旅游线路。
加大对边境地区、高寒地区、与周边省区交界地区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完善传统边境贸易点和边境贸易通道,扶持边民互市贸易、旅游业等产业发展,完善边民补助机制,稳固边境人口总量。加快边境地区、高寒地区、与周边省区交界地区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高寒地区供暖工程建设。
(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多规合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发展规划向农牧区覆盖,促进基础设施向农牧区延伸,促进公共服务向农牧区拓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民族风情、彰显地域特色,坚持“一个中心、六个支撑、一批镇群、若干小镇”的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拉萨首府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人口适度聚集,同时抓好其它地(市)所在地城镇和主要县城建设,合理布局城镇集群,形成以拉萨为中心、以其它地(市)所在地城镇为中轴、以中心县城为支点、以边疆和民族小镇为特色的城镇网络,打造结构合理、层次有序、辐射力强、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加强城镇公共交通、城镇供水、地下管网、垃圾处理、防灾应急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加快构建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八到农家”工程。积极实施供排水管网、农牧区供电、通信、乡村道路硬化、太阳能公共照明等民生工程。完善电力、通信、邮政等行业的普遍服务机制,推进村邮站建设。继续推进农牧区危房改造及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开展农牧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治理。推动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落保护力度,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发展县域经济。立足县域资源、产业基础和人力资源,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各有侧重发展旅游经济、生态经济、牧业经济等。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产业聚集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就业吸纳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和援藏资金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鼓励开展县际交流合作,实现不同县域资源优势互补。
(三)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建立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弘扬诚信文化。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增强现代文明生活观念,让群众精神世界与物质生活水平同步提升。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
(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面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把国防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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