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更是新形势下扩大就业最有力的举措,也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抓手。一方面,要清障减负做“减法”,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更加积极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为创业创新腾出更多空间。另一方面,要搭台助力做“加法”。着力培育公共创业平台,畅通投融资渠道,激励更多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有知识有技能的劳动者、农民工、失业人员开辟自主创业新天地,实现事业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持续推动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国民素质、长期推进共享发展的根本动力。要通过切实办好农村教育,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通过提升中西部教育发展能力,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通过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通过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教育扶持力度,进一步缩小群体差距。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教育政务公开,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与公众沟通的平台,努力在教育公平问题上形成最大共识;进一步加大政府督导力度,保证促进教育公平政策的贯彻落实。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扶贫是衡量社会公平、民生福祉的“温度计”,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最大短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困人口减少6亿多,占世界脱贫人口的70%,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还有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十三五”时期要基本消除现行贫困线以下的贫困现象,要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优先解决贫困地区的路、水、电、网问题,从教育、健康、生态等多角度进行帮扶,增强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通过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现在还有1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居住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的地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要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帮助他们从根本上脱离贫困境况。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大中央和升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渠道。实行扶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全面脱贫的“硬任务”。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首先要区分民生保障的基本和非基本方面,基本部分主要由政府承担。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制度。但目前的保障水平还不高,要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全面推开大病保险等,使民生保障“安全网”织得更牢更密。要坚持养老保险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制度。要通过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健全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等,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要持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十二五”期间我们已经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000万套,近1亿人搬进新居,其中棚户区改造超过2000万套,被联合国专家誉为“世界奇迹”,今后五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通过群众“安居”实现“乐业”,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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