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播不变味,网络空间更环保

信息传播不变味,网络空间更环保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发布了国家网信办修订后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1月13日《京华时报》)

今天,网络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关系越来越密不可分,据统计,目前我国拥有网民数量已达6亿多。看似虚拟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储存知识、记载信息的重要平台。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做过一次调查,大多受访者表示,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首先是网络,其次才是传统媒体。人们通过网络平台学习、交流,早已超越了地域限制,可见,网络的应用和普及,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精神面貌,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然而,随着科技快速发展、互联网市场逐渐走红,同样也带来了现实尴尬。一些媒体或个人难以抵制商业利益的诱惑,他们为了吸人眼球、快速获得点击率,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失去诚信原则,屡次超越文明和道德底线,一味在网络“炒作”上下功夫。比如,他们转载新闻信息,总会有意或无意歪曲客观事实,结果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因此,对网络信息服务进行严格管理,是倡导精神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手段。

首先,网站对新闻信息进行原汁原味的传播,能有效避免读者对客观事实的错误评判。某家媒体曾报道过一篇新闻,目的是要呼唤爱心救助、凝聚正能量、传递人间真情,可没想到,其他网站在转载该信息时,对标题进行修改后,和愿来的意思背道而驰,导致读者在尚未了解真实内容的情况下,抵触情绪就已经被激活。也就是这个走了样、变了味的新闻标题,竟然成为人们攻击“冷血”医护人员的口实,无数网友对医院和医生骂声一片,对于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更无异于雪上加霜。实践证明,诚信失守必然会付出沉重代价,但说到底,这都是利益惹的祸,但愿如此鲜活的事例足以让行为者自身反醒。

其次,相关部门对信息服务过程实行严格监管,可以激发媒体和传播者的责任意识。网络本是一个容量无比强大的虚拟空间,承载的媒体商家、大小网站成千上万,流转的信息更是难计其数,加之其技术含量日新月异,势必给监督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和压力。这时,如果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对网络信息服务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精心过滤,对违法行为给予惩戒,就能够唤醒网络媒体或个人行为的责任意识。当信息传播者不再任性妄为,网络环境也会变得更清净、更环保。因此,我们更要认识到,以互联网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并不是针对某个特定目标,而是针对主导网络信息流通的所有行为者。

再则,确保信息传播过程不走形、不变味,也是对作者的极大尊重。此次《规定》明确要求,凡是网络媒体转载新闻信息,除了做到标题内容保持一致之外,还应标注出处、原作者和编辑真实姓名,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可追溯。实际上,在版权意识越来越浓的今天,这同样不失为维护作者合法权益的好方法。想想也是,如果因为“任性”而为的网络信息传播,让作者被受误解、遭至非议,甚而影响人际关系、社会和谐,确是一件让人很委屈、很痛心的事。

应该说,在提供信息分享服务过程中,只要我们坚守诚信,就必然会传递出网络“好声音”。那么,就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文明支撑、以道德引领、与和谐为伴,为创建绿色、健康、清爽、增值的生态网络空间,尽一份力。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本站证实,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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