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加强组织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在国际上都很难找到这种例子。当前,与北京比较接近的例子是东京。当年,为了解决东京的“城市病”,提出来“首都圈”这样一个概念,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叫首都圈整备委员会,专门起草了一部法律,叫《首都圈整备法》。这个委员会直属日本首相府,主要负责指导整个首都圈的规划建设。1958年,首都圈整备委员会编制了第一个首都圈规划,提出了建设三个副中心。后来又对规划进行了四次调整。经过这么几十年的建设,这个委员会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把整个东京都市圈变成了一个“都心—副都心—郊区卫星城—邻县中心”的分散化、网络化的一个城市群格局空间格局。所谓邻县中心就是指区域性的中心城市。
这次《纲要》由党中央、国务院牵头,来推动京津冀发展,是非常难得的,更是一次非常宝贵的战略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完成顶层设计,下一步就由中央各部委、国家各职能部门深度介入,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里还有一条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资金保证机制。京津冀协同发展要花很多钱,要进行很多大的工程项目,资金从哪里来?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最近,成立了一个京津冀轨道交通基金,规模有100亿——北京、天津、河北各拿30亿,国家铁道总公司拿10亿。由此可以看出,要强化国家有关部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资金的支持力度。因为只依靠三地政府确实有些困难。比如说河北,有很多项目是国家提供配套资金,但是地方政府首先要拿出资金来,可就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钱,所以国家的钱也还要退回去。虽然说北京市的资金实力要比天津、河北好一些,但也并不是说北京就非常富裕,北京的很多工作也是因为资金不足而造成了发展的滞后。所以,由于资金不足,很多问题的解决一拖再拖,越往后成本越高。因此,资金保障机制的建设,呼吁国家能有更大的投入。
总之,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非常艰巨的工作。首先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对于解决“城市病”,我们要有信心。世界上很多城市都得过“城市病”,伦敦当年被称为“雾都”,每年大雾持续几个月,最长的一次持续了4天,导致几千人死亡。其他国家的城市也同样有“城市病”,但经过治理,慢慢地好了起来。可见,“城市病”不是“不治之症”,是可以治理的,所以我们要有信心。京津冀协同发展也是一样的。除了信心之外,还要有耐心。因为协同发展是一个过程,京津冀地区整体落后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历史的原因、自然的原因、政策的原因,也和客观上地区发展阶段落差过大相关。总之,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把原因单一化,更不能把目标简单化、短期化。发展过程中如果急于求成、违反规律,那么就达不到目标。
有人简单地把长三角地区与京津冀地区进行比较,这样是不够科学的。长三角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与上海一两百年的市场经济的熏陶是有关系的。解放以前,上海被叫做“大上海”,是全国的商贸中心,而且与苏州、杭州、无锡等周边城市的发展阶段落差并不大,比较容易形成合理的梯度关系,不存在像京津冀地区这么严重的虹吸效应。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民营经济发达,而民营经济要发展,就必须跨越行政区县,在各个城市之间互相投资。所以,整个区域的发展是以产业为基础、以企业为载体的。这样一来,整个区域就发展起来了。所以,不要简单地把京津冀地区在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责任推到三地的政府身上,这样就是没有抓住关键。其实,三地政府都很努力,但是由于客观上的原因,整个区域没有发展好,但是却有后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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