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
关于《纲要》实施的保障措施,有这么几条内容:第一,统筹资源保证与社会事业发展。在资源保证方面,重点内容有两条,一个是水资源,另一个是土地资源。
首先,在水资源的利用方面。京津冀是严重缺水的地方。三个省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2%,北京可能更低。京津冀地区的地下水严重超采,三个省市年均超采量达到67.6亿立方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所以,这次《纲要》里明确提出要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和开发利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禁止发展高耗水的产业,研究开征水资源税,加快制定跨省河流水流的分配机制和方案,同时,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和生物性生态补偿机制。现在,河北每年给北京做出很大的贡献,北京每年也会对河北进行补偿,但是没有常态化。所以,我们要按照一些国际惯例探索定性的、稳定的补偿机制。
另外,在土地资源方面,要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与珠三角、长三角相比,京津冀地区确实有土地资源的优势,但是,在过去发展当中,我们的一些很优质的土地被开发区用于低水平发展,一些企业主观或客观上占用了大面积的土地,有的是圈而不用,或者多圈少用,有的则是圈地之后,由于经营不景气,或者整个行业环境发生了变化,企业没有能力继续经营,造成土地闲置。此时,该如何腾退?这是非常有挑战性的问题。所以,此次《纲要》提出来要科学划定城市边界,有些地方要保持永久基本农田,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和盘活力度。这是第一个方面。
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现在,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短板有两个。第一个短板是没有轨道交通,不能满足住在临近北京的周边区域一小时到达北京来办公的这样一个条件,所以很多北京的资源在往外疏解的过程中就遇到了困难。第二个短板是公共服务。美好生活是人们的一种普遍追求,合情合理。所以,如果要把人口疏解出去的话,就面临户口问题、社会保障标准的问题、高考制度的衔接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么,一方面给疏解资源、人员形成困难和阻力;另一方面,北京的虹吸效应就没有办法解决。政府要发挥自身的作用,不能总是等着市场,市场是“嫌贫爱富”的,哪个地方好它会往哪个地方去发展,而政府就要来矫正市场的这种缺陷。
比如在教育资源方面,就可以通过名院建分院、名校办分校等方式,把一些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均衡布局。但是,这种做法是有前提的,就是我们要把市郊铁路的建设作为第一紧迫的任务来做。市郊铁路建成以后,很多竞争性的机构就可以转移出去。医院也好,学校也好,都属于竞争性的机构,如果没有便捷的交通作为前提的话,是很难出去的,因为一些名医、名师也会面临着出行的困难,就有可能会跳槽。
所以,交通和公共服务这两个短板补起来了,整个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就能够比较顺畅地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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