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法院为农民工讨薪应成为新常态 

愿法院为农民工讨薪应成为新常态 

“要了4年的工钱,今天终于拿到了,心里踏实多了。”26日,在四川北川法院举行的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兑付大会上,18位农民工和多位执行申请人领到自己的“血汗钱”、社会保障或贷款等共计145.9万余元。(1月27日中国新闻网)

要了4年的工钱终于被法院讨薪拿到了!这真是“法院出马一个顶俩”。145万工资集中兑付,让农民工不再有“跳楼讨薪”的无奈,可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但是这样的成绩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

据报道,从去年底开始,北川法院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转作风、强措施、维权益”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和“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重点针对涉及企业拖欠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涉农、涉民生案件,加快办理进度,强化执行兑现,让农民工的年关不再是难关。农民工145万工资集中兑付的幸运,得益于北川法院集中开展的以上专项执行活动。假如没有这次活动,想必不只有多少农民工要上演跳楼秀,甚至过激讨薪也未可知。

自古以来,欠钱还债,天经地义。但是欠薪问题一直是笼罩在农民工群体头顶一块乌云和心头病,总理帮助讨薪最终也难解讨薪难的根本问题。2011年,《刑法》修正案第八条“欠薪入罪”生效。司法解释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确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判刑7年,更加具备了可操作性。但“恶意欠薪入罪”的“尚方宝剑”作用有效也有限,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仍然遭遇执行难。当然这里有着许许多多的深层次问题,法律疲软,刚性不足,既不是法律本身问题,也不是司法机关执行走样问题,而是社会大背景下,法律治理欠薪需要多上联手互动的配套措施跟进问题。

每年春节前夕,全国各地新闻媒体都要大张旗鼓地报道“农民工讨薪运动”,如工会、法院、政府、建设部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似乎成了中国特色的“农民工讨薪期”。本来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按说任何的老赖在法律面前都是个软柿子,但是现实的窘境却是严肃的法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遭遇老赖的“软磨硬抗”的各种对付,法律往往显得无能为力。这也是法律的悲哀和尴尬面临的现实问题。

法治社会,农民工应该依法讨薪维权。任何的花样讨薪等过激讨薪都是法律不提倡甚至禁止的行为。法院为农民工讨薪不仅在过年里的集中专项行动,应该重在平时,发现一次依法查处一次,“专项执行活动”应该经常有,天天行,法院为农民工讨薪应成为清欠的常态,法律硬起来,老赖才会软下去。如果有一天法院为农民工讨薪不再成为新闻,那么将是社会之幸,农民工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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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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