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浪费之风亟需立法亮剑(2)

狠刹浪费之风亟需立法亮剑(2)

稍加分析就发现,发生浪费行为的人群,大多数发生在四十岁以下的中青年尤其是城市中青年身上。这是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经的经济困难与瓜菜代生活,对吃不饱没有刻骨铭心的记忆,因此没有对粮食的敬畏。他们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没有为缺吃少穿而苦恼,并因为计划生育只生一个的政策而被娇生惯养。

浪费的原因也许是吃不了,也许是没胃口,也许是做的不好吃……不管因为什么,浪费粮食都是暴殄天物,是另一种意义的腐败。追根溯源,这反映了如下问题:其一,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的教育没跟上,没从娃娃抓起或者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比如学生攀比好面子,没有在学校得到重视和纠正,一些单位也疏于对员工这方面的教育,对浪费行为少有人批评制止;其二,制度是短板,从上到下基本没有制度没人管理没人处罚,有的人对浪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其三,立法是空白,虽然我国年年立法修法,但迄今并没有被重视到专门给浪费行为立法。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必须教育、制度、立法三管齐下,才能有效遏制。对于浪费行为,也曾出杀手锏,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如今两年多过去,条例尽管有效刹住了奢靡之风,但是对普遍浪费粮食的现象却没有过多改观。问题就在于,这个条例主要是管党政机关的,不是针对社会的;是党政机关条例,不是全国的法律。

放眼世界,经济条件比我们好很多的一些西方国家也反对浪费,并有法律,把节约奉为至宝,视为圭臬。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很流行,中国有个企业代表团去德国时在一家餐馆聚餐时造成了浪费,结果被邻桌的“朝阳大妈”拦住并报警,在被罚款后,她们的那句话掷地有声:“钱是你的,可资源是大家的!”这句话,也分明是对那些“我花了钱可以浪费”的人的最有力批驳!

浪费是可耻的,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毛泽东主席80年前的这番话言犹在耳,振聋发聩。我以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当务之急,学校应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单位呢,除了教育还要管理,如果是自助餐必须有人监督,最好改成刷卡,吃多少买多少,对于浪费的人员应批评或曝光,严重的取消餐补。浪费不仅是道德问题,更应成为法律问题,所以,今年的两会马上就开了,迫切希望有人大代表或委员能够呈送这方面的提案,让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上升为一部保护粮食资源和环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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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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