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飞:乡村社会“空心化”治理的新布局(2)

刘永飞:乡村社会“空心化”治理的新布局(2)

农村生产要素整合是治理动力。人力、土地、科技是培育治理“空心化”的重要动力要素。首先,既注重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人力资源整合,又注重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层面人力资源整合,也不忽视村党支部、村委会、乡村能人、村民等乡村人力资源整合,最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治理体系。其次,落实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防止乱批乱占行为;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三权分置与确权,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以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最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正引领新一轮科技浪潮,大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政府要继续深化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创建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农村发展新模式。

农村产业现代化发展是治理支撑。首先,整合农村产业资源,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在实现土地的流转、集约后,各村落可建立健全“一村一品”和“一乡多业”机制,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景观农业、旅游农业、养生农业。其次,政府要努力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市场融资、分配供销机制来支持和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培养农村产业化载体。最后,注重引导、扶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实现集群效益;同时,实行多元化主体的协作招商引资,与科研院校、新闻媒体机构、中介机构、专业的招商协会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多引绿色、低碳、环保的新兴产业。

农村法治建设是治理保障。一方面,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敬法、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用法治保证和推动乡村治理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支持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公证人员扎根农村,送法下乡,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提高法律服务,为村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及时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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