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防控风险补齐短板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2)

孟建柱:防控风险补齐短板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2)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

二、把服务做实做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按照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把服务开放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三大服务做实、做好,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第三大对外投资国。要顺应全方位对外开放新趋势,确立国家利益拓展到哪里,安全保护和法治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提高统筹运用政法资源服务开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护我国家利益和在海外的公民、企业及项目安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善于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坚持加强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保护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增长、推动创新、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产权,依法惩治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总结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成功经验,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探索运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知识产权案件,研究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司法认定办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丢了市场。加强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审理工作,推动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努力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查办案件和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和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和挽回损失并重,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维护人民权益是执法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和本质要求。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司法权依法、规范运行,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进一步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执法司法考核项目,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引导和确保干警依法办案、办好案。

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政策、改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需求。研究制定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积极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实现到2020年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推动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住得下、过得好、有奔头。完善司法服务功能,改进司法服务方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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