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德:漫谈《水浒传》(6)

摘要:《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之一。版本众多,流传极广,脍炙人口,对中国乃至东亚的叙事文学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今天,刘世德教授带我们走进水浒的世界,解惑《水浒传》有关作者、版本及内容上有待考究的问题。

那么,这个就证明这个简本是繁本以后的事,是很晚的事情,是万历二十二年才发生的事情。那么有没有旁证?旁证是有的。1963年,我在北京图书馆读书查书,我读到了一本书,张凤翼所著的《处实堂集》。张凤翼是明代的戏曲名家。这个集子里居然有这么一篇文章,叫做《水浒传序》。以往的记载,所有的学者从来没有提到过张凤翼曾经写过一篇《水浒传序》,而且现在所保存下来的《水浒传》里边都没有这篇序。我当时非常高兴,就仔细地阅读这篇序。这篇序里边有这么几句话,说最近几年,出版商把征田虎、征王庆的情节加到《水浒传》里边去,讲了这么几句。问题是最近几年究竟是哪几年?这篇序是一个散文,没有编年。我就又费了很大的劲,把这个《处实堂集》从头读到尾,把所有的散文按年代编,结果发现它所收的文章,就是按年代编次的。这本序之前之后的年代都考察得出来。就是说这篇序写于万历十七年前后,写于万历十几年。那也就证明了在明代万历十几年左右,这个简本才开始把征田虎、征王庆的故事加到《水浒传》里边去了。那么,征田虎、征王庆的故事是简本才有的,这就证明在万历十几年的时候才有这个简本,那个时候繁本早就有了。所以,这是证明先有繁本,后有简本非常有力的例子。这篇序我在光明日报写了一个读书札记,然后就把这件事情公布出来了,现在这篇文章在一些资料书里边如:朱一玄的《水浒传资料汇编》,马蹄疾的《水浒书录》里边都收了,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一下。这个是以往各种记载,各个学者的论述里边,都没有提到的一件事情。第三个例子我只是举出来,不预备细讲了。这个例子孙楷第过去举过,就是说这一段文字里边有很多缺点,有很多错误,这个错误都是由于删节搞错的。譬如说父亲母亲,他没有母亲只有父亲,可是书中说是父母都在,这种是由于删节而造成的错误,这个例子我就不细讲了。这个例子对比繁本的文字通顺流畅,简本的文字不通顺 不流畅,而且有的地方删得不知所云,所以证明简本是从繁本删节而来。

《水浒传》是不是“积累型”的集体创作?

下边我讲第三个问题,性质问题。所谓性质问题就是说《水浒传》是不是累积型的创作?是不是集体创作?我认为它不是累积型的,而是独创型的。积累型、集体型的说法,我认为是错误的。这是现在很流行的一个说法,说作者在创作过程当中曾经参考、吸收过很多素材,这素材有各种来源。但是素材甲加乙加丙加丁不等于《水浒传》。我曾经打过一个比喻:我们有好多零散的布料,摆在桌子上东一块西一块的,把这些布料拼缝起来、剪合起来需要裁缝。只有裁缝把这些破碎的一块一块的布料连接起来,才做成了一件成衣。或者说一件漂亮的衣服,没有这个裁缝拼裁那就都是布料,不是衣服。所以《水浒传》的素材等于是那零碎的布料。把这些东西集合起来,是经过罗贯中、施耐庵这两位伟大作家,才把它们变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我觉得这个比喻能够说明这个问题。

我举例子说明下,第一个例子,林冲是很重要的一个人物,他是除了鲁智深以外出场最早的一个角色,他的遭遇最集中地、最突出地、最强烈地、最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里边的一个现实,就是官逼民反。而官逼民反是恰恰是《水浒传》需要表达的一个重要主题思想。官逼民反,逼上梁山这件事情,最集中地体现到林冲的身上,最准确地体现在林冲身上,也就是说《水浒传》因为有了林冲这个人物的故事生色不少。但是在今天我们能够看到的书面文献资料、文学的资料、非文学的资料当中,包括宋元话本、宋元笔记、宋元南戏、金元杂剧等等在内,我们只能找到林冲的名字,找不到林冲的故事情节,尤其是《水浒传》里所写的那些故事情节是没有的。我曾经说有谁能够举出,在宋元时代的文字记载当中有《水浒传》里所写的林冲故事情节,我愿意服输,我愿意收回我的结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学者能够举出来,那么你就应该承认林冲的故事情节就是《水浒传》里那些所写的,是作者独创性的,是他经过创造性劳动付出而写作出来的情节、人物,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一点。这就是对于积累型创作的一个反批评。所以我这么说,这从侧面说明林冲的形象,林冲的故事情节,都是作者自己创造的,没有现成的素材作为依傍,更增添了写作劳动的艰辛。林冲形象具有立体感,林冲故事具有憾人的力量,充分反映了施耐庵和罗贯中非同凡响的艺术功力。这就是从林冲这个故事情节,林冲这个形象,来说明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怎么可以用积累性的作品来说呢?林冲那个积累又在什么地方呢?这是关于林冲的。

第二个例子,是宋江杀阎婆惜的情节。因为林冲的故事没有积累,但是宋江的故事有积累,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比较。这些积累和《水浒传》所写的有什么区别?是有量的不同还是有质的不同?我们可以考察这个问题。宋江杀阎婆惜的情节,见于第二十一回和第二十二回。这两回是写得非常成功的。我写过一篇文章,我认为这两回当中《水浒传》的描写非常突出,它写出了日常生活的场面,用的是白描的手法,细腻的刻画,甚至于一一地列举出宋江上了楼,到了阎婆惜住的地方,阎婆惜房间里边有什么摆设,床是怎么样的,桌子是怎么样的,椅子是怎么样的,描写得非常具体。这在《水浒传》其他的章回里边很少见到,对于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细节做这样子的描写,用的是白描的手法。大家不妨细读这两回,因为在《水浒传》,尤其是在《三国志演义》这些作品里边很少描写日常的家庭生活。《红楼梦》当然是这样了,《三国》《水浒》不是这样。可是,阎婆惜住的那个地方,一些生活场面的描写是很突出的,是很例外的,是写得很好的。宋江杀阎婆惜,从忍气吞声到了忍无可忍,然后是怒火中烧,最后是手起刀落,性格转变过程写得非常清楚,衔接得非常好,一步比一步紧逼。阎婆惜的得寸进尺、狠毒都写得淋漓尽致,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这些都表现了施耐庵和罗贯中塑造人物形象和编织故事情节的功力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我们看一看《水浒传》以前的作品是怎么写宋江杀阎婆惜的。我们一比较就可以看出同和不同,谁高谁低,量怎么样,质又怎么样,我们比较一下。我们先看元人杂剧,元人杂剧这六个戏曲里边都写到了宋江杀阎婆惜,高文秀、李文蔚、康进之、李致远,两个是无名氏,这六个戏曲里边都写到了这个情节,但不是写这个情节本身,而是在宋江的自白里边,讲这个故事是怎么回事。我们看看他是怎么讲的,我们举高文秀的作品做例子,我们看看宋江自己是怎么说的:幼年他曾经做一个把笔司吏,因为带酒杀了阎婆惜,一脚踢翻了蜡烛台,沿烧了官房,致伤了人命,被官军捕盗,捉拿的某紧,我自首到官,脊杖六十,迭配江州牢去。这是宋江自己讲的,把这个前后的过程说清楚的一个自白。和《水浒传》里的描写一比较,分歧的地方、不同地方很多,主要我们要注意这是两点。第一点,宋江为什么要杀阎婆惜,这二者是不同的。第二点,宋江杀了阎婆惜以后,得的是什么罪名,这二者也是不同的。我们要特别注意这两点,宋江为什么要杀阎婆惜?两个字“带酒”。喝酒喝醉了误杀了人,如此而已。这是元曲里边所讲的宋江杀阎婆惜,是因为喝醉了酒就把她杀了。所以这里边没有是非,没有善恶,也没有美丑,没有这种区别。他只是普普通通的喝醉了酒杀错了人,如此而已。宋江的罪名据他说是四条,第一条他杀了人,第二条烧了房子,第三条不但烧了房子还烧死了人,第四条他逃亡,这四条罪名。这四条罪名我们应该承认,他罪有应得,没有冤枉他,也没人诬陷他,也没人逼迫他。他起码有两条人命,所以打六十棍发配江州,应该说这个刑罚不重。

责任编辑:马中豪校对:潘攀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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