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福祉更能体现使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民生福祉类包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人均预期寿命等7项指标。
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使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需要,民生福祉方面增加了4个新指标。从提高人力资本素质以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出发,增加了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标,并将指标值制定为从2015年的10.23年提高到2020年的10.8年。从弥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出发,增加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指标,提出五年内实现5575万人脱贫的目标,确保“十三五”末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一个人掉队”。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及解决三个“一亿人”问题的需要出发,增加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指标,并制定五年内完成2000万套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的目标。人均预期寿命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综合性指标,2015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6.34岁适应居民,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十三五”时期随着健康中国计划深入实施,人民健康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因此,增加人均预期寿命指标,并制定五年提高1岁的目标,反映民生福祉水平改善。
为了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值由“十二五”时期的4500万人调高到“十三五”时期的大于5000万人底线目标,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这一约束性指标和五年累计增加1亿人的目标,修改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这一预期性指标和达到90%的目标,体现了由过程控制向目标引导的思路,符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发展需要。
环境质量考核更全面、更严格
资源环境类包括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单位GDP能耗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森林发展、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等10项指标。
着力于解决环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资源环境领域修改和增加了4个指标。适应工业占比下降、服务业占比上升和用水量增加的趋势,将“十二五”规划中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指标修改为“万元GDP用水量下降”。适应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趋势,“十三五”规划增加了五年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并制定小于3256万亩的目标值。结合环境污染新趋势和空气、水污染严重问题,增加了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累计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三类水体比例和劣五类水体比例等4个指标,分别对其制定了超过80%、下降18%、大于70%、小于5%的目标。
与“十二五”规划相同的其他资源环境类指标,指标值大都制定得更严更紧。结合卫星勘测结果,将耕地保有量从“十二五”末的18.18亿亩控制目标调高到“十三五”末18.65亿亩的控制目标。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4项污染物排放五年累计减少比例分别由“十二五”时期的8%、8%、10%、10%提高到“十三五”时期的10%、10%、15%、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降低比例由17%提高到18%,森林覆盖率五年累计提高比例由1.3%调高到1.38%,森林蓄积量五年累计增加量由6亿立方米提高到18亿立方米,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和决心。
约束性指标和两个关键的预期性指标要确保实现
从指标属性看,资源环境类的10项指标和民生福祉类的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等3项指标,共13项,均为约束性指标,是政府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的指标。经济发展类、创新驱动类和余下的4项民生福祉指标为预期性指标,是政府通过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的指标。
从发展的可能性看,我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十三五”时期保持这一增速,不成问题。“十二五”时期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大于经济增长速度,“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翻番目标压力相对小一些,但从保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出发,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也设定为6.5%。
总体看,“十三五”规划在指标选取方面,既保持与“十二五”规划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也考虑了“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征,还集中体现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落实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等新发展理念,反映了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补齐短板、改善民生等发展导向。在指标值确定方面,既力求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又立足客观实际,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确保指标在规划实施中更好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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