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英国《自然》全球自然指数排行榜显示,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科研论文产出国家。我国虽然在全球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年申请的专利数量都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但科技成果却迟迟难以变成反哺经济社会发展的“真金白银”。多少年来,这一直是中国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为何难?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研活动的“最后一公里”,但从科研立项到科技成果转化成新产品、新产业的整个创新价值链来看,转移转化工作往往是周期长,综合程度高,工作量大的一段科研活动。其转化过程往往具有两方面特点:
一是投入大、周期长。从科技成果到市场需要的产品之间必须做大量的研究工作,需要大量的技术调整和验证。科研成果可以是通过观察、思考、实验等方法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意义的结果,而结果能否批量、低成本复制,并具备市场价值还有很长、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因此国外有研究者认为,科研活动完成仅是创新价值链中的20%~30%,还有至少70%以上的工作才能完成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
二是难度高、成果少。转化工作是科研成果和产品之间,加入市场需求的“元素”,重复科研成果中的“过程”,不断细化、完善每个步骤,使“科研过程”转化为生产制程。如果说科研成果追求的是结果,科技成果转化追求的既是结果,更是融入市场需求“元素”后,精准的生产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实现科研成果的市场化、高效率、低成本的复制再现。由于转化过程多为原有研究活动的精确细化,所以难以符合科研成果评定中的“首创”要求,不易出现“高档次”的科研成果。
正是因为上述两个特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常常要另一批人来完成,他们需要了解市场需求、足够的投入和很强的科研能力,这种复合型人才和机构的多少往往决定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效率。
谁来担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虽然很难,但成功可能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转移转化效率可选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由科研成果研发人直接担当转移转化工作;二是建立专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研究机构;三是由企业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因为科技成果的多样性,各国基本是三种方式并行。
对个人,我国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推行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等政策,重点支持了科技成果发明人的转移转化工作。
对专业机构,2016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中明确提出“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其中对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等一批高校科研机构明确提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提升技术孵化能力,推进技术成果快速转移转化”。
对企业,国家在“十二五”中期就提出“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突出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并不断提出各项政策,支持围绕技术产业化目标,以企业为核心,高校、科研机构配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由此可见,我国正在着力打造一个多层次、各有侧重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