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
1.与信访工作的关系。我们的这个工作机制不是第二个信访办,不是取代信访工作。信访工作的实质是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化解群众的诉求,是一个很好的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通道。但信访工作的机制与代表(委员)的工作机制是不一样的。我们是明确定位叫群众工作,是群众工作机制,就是要让代表(委员)持续不断的去做群众工作、化解群众的诉求,与信访有区别。比如说,现在信访提出“案清事明,案清事了”,但实际上很多的信访矛盾和问题光靠“案清事明,案清事了”是没有办法做到位的。有些案子结了,事情也了了,但老百姓仍不满意,还是不停的来信访,还是要不断地去相关部门反映,说明这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这个制度设计,就是持续不断的通过代表(委员)去做群众工作,跟踪督办,跟群众有效地沟通,同时要通过听取群众的意见,把一些共性的问题通过现有的法定的工作渠道来反映。
2.与大联动流转处置的关系。在大联动平台上进行诉求流转是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形式。实践证明,这个平台能够帮助我们迅速派发诉求,并能实时观察诉求流转的情况,是便于管理的有效工具,在下一步推进的过程当中,还要坚持用好这个平台。现在区委结合市委一号课题,赵奇书记亲自挂帅,思考怎么样深化大联动工作机制,最近也在做专题的调查和研究,所以大联动这个平台对于有效地化解群众的诉求、解决群众诉求,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要在这个平台上提升它的工作绩效。另一方面,如果仅仅依靠这个平台是远远不够的,仅仅把诉求放到这个平台上一转了之,又失去了这个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这个就跟962000没有什么区别,群众用不着找接待点来反映问题,他直接打962000就行了。有些群众诉求还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先行分析才能找对流转的方向;有些诉求涉及部门比较多,需要先行协调,在流转过程中也会碰到矛盾,职能交叉,我们这个机制可以很好地弥补这些不足。试点过程中,马桥镇尝试由人大主席或党委副书记牵头召开诉求流转前的分析协调会,大大提高了复杂诉求流转的准确度。在下一阶段,各街镇可以借鉴这样的方法,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复杂诉求分析流转机制。大联动在平台流转、处置后还有一个环节,就是反馈沟通。反馈过程不仅仅是回答结果的过程,更是个沟通交流、互相取信的过程。这项机制还要求代表(委员)要和群众去面对面的沟通和反馈。特别对于无法解决的复杂问题,代表(委员)和群众沟通的这个环节就显得更加重要。要通过不断的沟通协商,让提出诉求的老百姓也能够理解为什么现在这个问题还不能得到解决。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些问题是大联动平台不能取代的,就必须要通过代表(委员)机制来做工作。
3.与原有工作机制的关系。我们一再强调,这项机制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原有各类代表(委员)分别联系服务选民、党员、群众的基础上,做出的互补式的探索。它不是简单的覆盖或替代,而是立足于更好地服务群众,在党委领导下有效整合资源,是一个资源整合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把人大代表的沟通机制、政协委员的沟通机制、党代表的沟通机制,包括其他各类代表的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有效的整合。大家在工作当中可能也碰到过,有些群众向党代表反映了诉求得不到解决,再通过信访部门反映也得不到解决,通过其他部门反映仍得不到解决,通过人大代表反映似乎也很难得到解决。这就造成群众多头投诉、多头跑腿。我们这样一个平台机制,就是把这些资源整合在一起,通过整合职能部门的力量推动群众诉求的化解。更重要的是,通过发现提炼一些共性的问题,转化为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的通道。所以,要整合好原有的各种诉求吸纳的途径,都不能简单地把它丢弃。要科学组合各类代表(委员)力量开展工作,如专题调研、双向约谈等等。还要充分借用各类代表(委员)依法建言献策的渠道争取普遍性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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