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阳光政府”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2)

建设“阳光政府”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2)

预算审批严格程序

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是通过人大审查和批准的关键,也是实现财政资金由“发展管理”向“阳光监管”的有效途径。但是,目前在预算审查和批准过程中,由于人大对预算的审批极大地受限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制约,导致预算审批存在着“审批程序和要求不明确、预算编制较为粗糙”等问题,限制了人大预算审批职能的发挥。

为此,推进预算民主,就必须优化预算审批流程,着力提高预算审批效率。要做好预算审批工作,必需量化政府职权目录,明晰职权分类,进而明确其审批原则、内容、程序等,重点审查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

人大预算与规划委员会接到财政部门提交的预算草案和报告后,应对预算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总体评估,并根据评估数值确定年度预算总额。同时,根据预算涉及的专业领域或部门,将预算草案分别移交各对口专门委员会予以专业审查。各专门委员会通过重点审查本领域预算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在审查完成后出具专门的审查意见,以供相关部门参照修改。对于一些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接受审议争议,实现监督全覆盖的效果。财政部门基于预算草案的基础上,结合汇总的各专业委员会的预算审查意见和人大代表提交的修正案,起草预算初步审查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在听取财政部门的预算报告和有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依照法定程序对预算报告进行审议。如认为可以通过,应予以批准。如认为尚有问题,则可按照要求再行修改,提交人大审议,如此反复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然后予以通过。

预算执行依法有效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是通过硬化预算约束,依法依规执行预算,规范政府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落实预算进度。财政部门应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对各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进行认真督查,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预算调整,促进预算与决算的有机衔接,确保收支平衡。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动态监测预算执行情况,在财政部门全面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业务,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管理原则,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杜绝资金使用“漏洞”。通过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严格预算调整程序。根据预算法定原则,预算的变更调整,必须得到人大的同意,这样才能确保政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因此,政府在对预算进行调整时,应该向人大常委会详细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阐明预算调整事由,尽量减少不必要支出。有条件的话,还可以第三方公开评估,实行倒查机制,严格做到谁调整谁负责,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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