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摘要: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中共十三大制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远指导方针是: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题,努力建设民主政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进行再认识的成果和总结。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在初级的阶段”。十二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并指出这个阶段的根本特征是“物质文明还不发达”。

随着全面改革的展开,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化,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立论依据,论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根本任务等问题,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系统形成奠定了基础。

中共十三大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道路前进》的报告,第一次系统地展开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指出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并以此为立论基础,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建设的基本纲领,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包涵的主要内容

报告在分析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巨大增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相当发展的同时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又是不完善、不成熟的社会主义,也就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报告从我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的实际情况、生产力状况、经济发展不平衡、普遍的科学文化水平、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意识形态领域中旧思想和旧习惯的存在,说明了“今天仍然远没有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这“五个阶段”是初级阶段的五项任务,它们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远指导方针

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中共十三大制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远指导方针是: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题,努力建设民主政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共十三大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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