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支撑国家综合实力(2)

科技创新支撑国家综合实力(2)

——读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随感

疏通落地的经纬脉络

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应当站在产业化、商用化的高度来审视与设定自己的技术路线,并推出有助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特别是重大瓶颈问题的应用技术。

但是,由于身份的限制与角色的固化,更由于分配机制的激励力度微弱以及发现协同对象所产生的不菲搜索成本,国内科研人员其实非常缺乏转化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比较而言,一项外部成果的植入与转化,带给企业的效果却格外显著,其或者是一个新产品的问世,或者是一条生产线的诞生,甚至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建立。因此,在与科研院所和高校互联互通过程中,企业理应表现出更多的主动;尤其是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成果定制等方面更应该走在前面。而对于高校与科研院所而言,一方面应当建立内部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专司与企业的协同合作之责,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科技人员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力度,保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将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现金和股权奖励最低比例从20%提高到50%”的最新规定。

当然,实现科技与经济的对接远非科研机构与企业二者之间的协同所能济事,还需要政府管理职能的充分协作与高效配合。首先,政府应当最大程度地释放自身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引导作用,除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还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其次,要构建和完善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体系,包括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解决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等。第三,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以各级政府的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必须特别强调的是,相比于小型技术或者专利转化为“双创”成果而言,拥有核心技术的大型企业或者重大科技成果不仅有着相对强大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而且还能形成更为显著的科技引爆效应,诸如国外的微软、谷歌和脸谱以及国内的阿里巴巴、华为等企业无不是围绕自己的核心技术创新建立了若干个中小企业与其紧密协作的完整产业链条,进而催生了跨界的产业组合,由此对经济体的扩张发挥了十分迅猛的催化作用。

因此,在推动科技与经济对接的过程中,应当重点扶持与打造具有核心技术的新型经济平台巨臂,并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同时鼓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开放资源平台,构造和辐射出若干个生态经济圈。

个人认为,金融政策应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枚强大催化剂。从现在来看,更多的财政资金与企业自投资金都汇集在了科技孵化阶段,而成果的转化和中试阶段往往资金支持不够或不济。因此,除了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份额,还应充分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并通过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同时创建包括天使基金、创业投资、担保资金和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等覆盖创新链条全过程的金融服务体系。另外,政府应当通过股权激励等手段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将存量研发资金流转到转化与中试环节,以在提升资金总体配置与使用效率的同时,密切科技与经济的关联共振度。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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