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贤任能:执政党肌体永葆活力的关键要素(2)

选贤任能:执政党肌体永葆活力的关键要素(2)

组织部门与纪律检查部门的协同作用

组织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世界主要政党中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两大核心部门。从美国的政党政治实践看,在非选举时期,民主、共和两党甚至没有党员的日常登记制度,党的组织工作和纪律监督工作也就无从谈起了。

组织部门与纪律检查部门的存在,既是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组织结构中打下的历史烙印,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崇高的使命担当和严格的自我要求。坚持贤能导向选任干部的职能,主要由党的组织部门来承担;纪律检查部门则更多地发挥着把关守闸的作用,与组织部门一道,共同捍卫党的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组织部门开展干部工作,需要依靠完善的干部制度体系。干部制度是干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其工作机制的总称,包括干部的选拔任用、考察评价、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等具体制度,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证,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服务。

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制度奠基于革命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对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文革”时期,党的干部制度又遭到严重破坏。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党的干部制度也在改革中不断完善。这些改革当中包括了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提出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并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和退居二线制度,将干部分级管理权限调整为“下管一级”,实行分级分类的干部管理制度,系统地开展后备干部队伍及制度建设,加强培养选拔女性、党外、少数民族干部,扩大干部交流任职,创新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与干部选任密切相关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尤其是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后,党的干部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建设成果就是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该《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的指导地位,突出了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主体地位,反映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决心。

十分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检查部门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把关职能得到极大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问题、作风问题的有关线索,纪律检查部门与组织部门的共享程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获得正式提拔前,纪律检查部门基于其廉洁和作风方面情况所形成意见的分量愈加吃重,甚至能够做到“一票否决”,这就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遵循,使好干部标准在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中更加深入人心,同时也有效遏制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使干部任用的贤能导向进一步凸显,各级党委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大提高。

营造有序开放的干部任用环境

在干部中选贤任能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在更大范围、更宽视野中选任干部。为此,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将党外人士优秀代表吸纳到党的干部队伍中来,有意识地将党政机关外的优秀分子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视野,“揽天下英才而用之”,营造有序开放的用人格局,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包容性。在中央分别于201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4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5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都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制度的开放,根源在于中国共产党对全体人民的广泛代表性,它集中表现为政党制度的开放。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大兴协商民主,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党协商、调查研究、参政议政等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贡献力量。当然,这种政党制度的开放不是漫无边际的开放,而是有序开放,以最大限度地形成政治合力为目标,着眼于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提供根本保障。这就根本不同于美国两大党“你方唱罢我登场”、各色利益集团角力争斗的政治闹剧:国会、法院成为不同政治力量间互相掣肘、彼此攻讦的阵地,带来议而难决、决而难行的政治僵局和不同族裔、不同阶层人群立场尖锐对立的社会撕裂。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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