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平: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吴平: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意味着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有两重战略意义:一是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状况,促进经济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协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二是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志欲坚不欲锐,成功在久不在速”。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要把握好这个机遇,赢得挑战,就需要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方法,而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亟待厘清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外延及其实现路径。

国家治理转型背景下的生态治理现代化

近代以来,我国经历了三次国家治理的转型,第一次是从传统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第二次是在现代国家的基础上,走向了行政和政治控制一切的全能体制;第三次转型从改革开放开始,目前还处于这次大的转型过程中,其突出特点是国家控制的放松和全能体制的解构。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社会活力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资本扩张的逻辑得以验证,现代化的文明成果日益显著,我国也终于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生态环境的牺牲却成了GDP迅猛增长的代价。尽管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保护生态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生态危机反而越来越严重,甚至对人们的生存构成了威胁。中国不愿意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成了这个时代最响亮的主题之一。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实际上是在第三次大的转型背景下出现的。以往转型的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危机,即国家治理所出现的体制性困境,是多方面和大范围的国家治理能力的衰退和弱化,国家治理体制存在严重缺陷,自身无法进行有效的调整,最后只能走向解体并被新的体制所代替;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面对的更多的是转型危机,即经济和社会关系发生重大结构性变迁从而产生大量经济和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但这些矛盾和冲突不能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自我矫正,需要国家通过各种治理手段进行干预,因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而作出的体制性调整和完善。

毫无疑问,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它的内涵可以从现实压力和对传统的反思两个方面来理解。从现实压力来看,生态危机已经成了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威胁,从过去的“民以食为天”变成了今天的“民以天为食”。近年来,各地生态环境事件不断发生,并牵涉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生态问题甚至成为了社会问题的导火索,如果没有好的生态,一切等于白费。从对传统的反思来看,生态危机的出现是传统发展方式的结果,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就要改变发展方式,重新认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作为发展中国家,如果说在发展的早期,即便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的重要性,但缺乏动力和能力去实践,因而处在“没有发展就无法保护,保护了就不能发展”的状态的话,那么,现在就已经到了“没有保护就没有发展,不保护就等于发展为零,甚至发展为负”的地步。因此,现实的危机和对传统发展方式的反思推动着生态治理必须走向现代化。生态危机是转型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地,生态治理现代化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治理现代化一方面要保证治理行为本身的现代化——战略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多元化,更为重要的是,生态治理现代化必然意味着生态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总之,生态治理必须要有现实性效果,必须要解决生态危机,必须要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必须要确保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必须要为世界生态问题的解决贡献我们独特的力量,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从发展理念、法律制度、多元主体、技术支撑等方面作出变革。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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